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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和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共同研制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

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自1990年7月深圳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办公室成立以来,我市的行政复议工作本着复议为民的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过去五年,全市行政复议机构承办的案件超过4.5万宗,综合纠错率约30%,极大地发挥了刀刃向内的层级监督作用。2020年,行政复议迎来了改革和发展的春天。积极探索行政复议标准,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为当前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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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与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在市司法局18楼会议室签署《<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研制项目合作协议》。签约仪式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主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一级调研员詹炳和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总监路宏峰共同签署了协议。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十九项关于“支持深圳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决定,要加强行政复议的标准化建设,并委托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组织编制《深圳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双方将通力合作,携手打造行政复议的深圳地方标准,形成人员及设施、文书规范、办案流程以及案件管理四个“子标准”,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在国内率先建立行政复议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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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行政复议统一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自2019年1月29日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揭牌成立以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第一次赴市复议办调研时就提出,深圳的行政复议不但要有深圳体量和深圳效率,还要有深圳质量和深圳标准;要打造行政复议深圳标准,为全国创造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自此,市复议办着力探索行政复议深圳标准,力争使行政复议各环节有标准可循,有规范可依,让行政复议成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巨大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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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祝贺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他期待双方紧紧围绕先行示范区的战略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的研制工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注入强大的动力和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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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总监路宏峰表示,《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标准》研制项目是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水平的创新之举,将在市司法局的专业业务指导下,为助推深圳法治政府建设升级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共同努力开创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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