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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处被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日期:2020年12月28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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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4日,深圳市召开双拥模范城创建总结表彰大会,在本次总结表彰会上,深圳市法律援助处被深圳市委、市政府及深圳警备区联合授予“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近年来,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化解军人军属涉法涉诉问题,市司法局与深圳警备区联合印发《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成立深圳市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军地双方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各驻深部队、人武部,各区司法局、新区政法办,市法律援助处等组成。协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沟通联络协调,建立健全军地联席会议制度,分析部队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形势,指导解决疑难复杂涉法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督促检查开展军人军属法治宣传教育、案件通报、异地协作等机制的落实。目前,除市法律援助处在深圳警备区设立了市级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外,盐田、福田、龙华等区也设立了驻军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法律援助处还将继续推动条件的区(新区)法律援助机构在所辖区的人武部设立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到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在驻深部队全覆盖。为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市法律援助处对军人军属开通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即“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今年1月份,北京某部某战士因身份证丢失在深圳被人冒用注册6家公司,其中一公司被法院裁定承担160余万元债务,该战士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法办理出行购票等相关业务。市涉军维权法律援助工作站受理此案后,派出法律援助律师全力承办该涉军维权案件,协调有关部门撤销了该战士6家商事登记,为案件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70余万元。军人军属涉法维权工作,法律援助一直在行动。深圳法律援助工作者以维护好、服务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使命,不断探索涉军维权方法路子,通过建立跟踪检查、回访当事人等工作机制,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广大军人军属有更多的获得感和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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