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律师协会赴光明法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日期:2023年11月27日 | 来源: |  作者:南方plus | 字体:

为切实保障律师权益,建立法官、律师职业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光明法院”)与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深圳律师协会”)于2023年11月24日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

光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银平,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晓辉,光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林立军,深圳律师协会会长张斌,副会长黄远兵,理事、参政委主任赵广群,理事、维权委主任李鲲,光明区律工委主任潘艳等出席了签署仪式暨法律执业共同体建设(律师执业权益保障)联络站(以下简称“联络站”)揭牌活动。本次活动由光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晓辉主持。

袁银平院长、张斌会长分别代表双方在《备忘录》上签字,双方将通过建立常态化的联系互动机制,进一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光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银平表示,律师的执业环境是法治环境的一个直观体现。律师和法官的职责、战略、角色不同,但是拥有共同的法治使命与法治思维,共同的目标追求和责任担当,都是法律工作和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者。光明法院将在已有的合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双方的良性互动机制。

深圳律协会长张斌认为,此次合作为深圳打造成为法律执业共同体建设的先行示范区做出了探索。合作备忘录中包含不少创新举措,包括实习人员进法院、律师深入参与强制执行、双向监督等一系列机制的落地。

“联络站的设立聚焦律师执业痛点,得到了不少律师的认可和赞誉。”张斌表示,站点完善了法官队伍与律师队伍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可为律师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的司法联络服务,将对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产生积极作用。

光明区律工委主任潘艳介绍,目前光明区拥有189名律师(110名法律援助律师),23家律所,今年律师数量的年增长率达83%,“光明区的执业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青年律师来这里执业”。

“光明区将全力推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光明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林立军透露,光明区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有关的支持政策,涉及引进高端人才,出台后将惠及更多律师群体。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