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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8年11月17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今天下午因为一些法律业务要和香港警务人员打交道,不过不是当面,而是用电话沟通。涉及的部门其实不止是香港警察,还有香港银行、香港其他政府部门。

我的第一个电话打给了香港一个本地银行,接电话的是一个小伙子,开头就来一句英语的问好——估计是问好吧,我英语不咋滴,不知道具体是那几个单词。反正我也没理会他那英语问好,直接用粤语回答说“你好”,然后就切入正题,说出我想要咨询的问题,对方立刻回答,没有任何推搪——这就跟大陆公务员人不一样了。在大陆,不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是一般大企业的职员,回答问题都给人一种不耐烦的感觉——唯一不会不耐烦反而导致你自己不耐烦的是电话推销员。所以,虽然最后那位小伙子没有给我想要的答案,我也没有任何不愉快的感觉。

当小伙子确定他不能给我答案的时候,立刻主动把电话转给了他的另外一名同事,估计是他的上级,一位香港女同胞。该位女同胞用一种疑似专业的语气回答问题。可惜,因为香港和内地法律的差异,该位女同胞也未能给我应有的答案。但是,她建议说如果一定要银行介入,她们需要香港警察的公函,我可以先去试试报警,所以我又打电话给香港警察。

香港警察是一位女同胞接电话——奇怪,怎么又是女的?一样是很客气,不急不躁,虽然结果还是不能报警,但是她又很快的建议我找香港金融管理局。这些过程表面上跟大陆的“踢皮球”作风很像,但是这只是表面现象。二者本质的差别在于,大陆公务人员叫你去找别的部门处理不是因为他们这个部门没有处理这个问题的权限(其实通常大多数情况下,大陆的很多部门可以处理同一个事情的)而是因为他不想理你这个“破事儿”,所以用貌似“建议”的方式支使你去找别的部门的“麻烦”,而香港的不一样,给人的感觉他们确实是在他们本身不能给你帮助的时候,根据他们的经验和知识给你提供一个建议。这对一个不太了解香港当地法律的内地法律工作者来说,真的是很有意义的建议,因为毕竟他们土生土长更知道找哪些部门处理这样的事情。

然后,我又根据他们的指引去找香港金融管理局。很可惜,虽然接电话的小姐还是很礼貌,但是这个事情还不是归他们管,而是有可能是他们的另外一个部门管,所以她主动给了我那个部门的电话——这跟内地的公务员又不一样,通常他们只会说“这个事不归我们管,你去找别的部门(然后你感觉对方企图挂电话,立马问是什么部门)~~到底什么部门我也不清楚,你自己去找啊(于是问朋友,朋友说还是那个部门,于是再问)~~哦,是我们管吗?那可能是其他科室管,你去其他科室问吧。电话?电话你可以打114问啊,我们的通讯录是不对外的~~MyGod,你们的通讯录还是国家机密啊,告诉我不就结了。

最后,我刚想打电话给他们的另外一个部门,电话就提示预存话费余额不足,不能继续通话了。MyGod!

不过,这一点也没让我生气,因为和香港公安们的第一次打交道真的是一种很让人开眼界的经历。以前人们形容深圳经济发展的时候说,香港的昨天就是深圳的今天,香港的今天就是深圳的明天。但愿在提供公共服务这一点上,深圳也能慢慢跟上香港的脚步。

名次解释:大陆公安是以前香港人对内地警察的称谓,这里引用以下,就成香港警察为香港“公安”,再扩延一下,笑指所有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人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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