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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法律顾问实务(五)如何捕捉最佳的起诉时机?

日期:2008年12月23日 | 来源:原创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首先老实说,除非我们长期担任您的法律顾问,比较熟悉您的合作伙伴,否则对于什么时候起诉那些赖账不还的家伙,您的判断比我们更加准确。但是,在实践中,由于企业领导人缺乏法律意识、风险意识、碍于情面、担心客户流失等原因,往往错过了起诉的最佳时机,延误战机,最后起诉了也拿不到一分钱,真的是“赢了官司输了钱”。

确实,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客户是最重要的。当某个客户对我们发生欠款时,我们即担心拿不到欠款,又担心一起诉就丢失了一个辛辛苦苦挖掘的客户。但是,我们认为,如果一个客户的货款总是拖欠不还,这样的客户就是一个定时炸弹,失掉了一点都不可惜,反而让自己的经营和资金流动远离了风险。那么,在留住客户与追讨欠款之间,企业应如何保持平衡,平稳的走在这条钢丝绳上呢?

第一,企业领导人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

企业领导人应知道,在市场经济下,中国企业参与全球竞争,风险无处不在。在这种全球化竞争的格局下,中国企业面临的竞争激烈程度是前所未有的。而中国特别是深圳的企业作为出口型的企业,世界上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很快传导到国内,给中国企业的经营产生压力,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企业的影响就是一个明证。企业领导人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时刻关注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如果是出口型企业,尤其要关注自己和合作伙伴产品出口地、原料采购地的政治、经济形势,平时还要制定应急措施,一旦这些地方发生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措施,以免损失的发生或者扩大。

此外,作为深圳本地企业,还必须对以下问题有深刻认识:

1、如果您是港资、台资、外资企业的供货商,那么您必须时刻关注这些企业的经营状况,因为一旦这些企业出现问题,起诉、追索欠款的难度更大。

2、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区分您的客户是否属于空壳公司;如果是空壳公司,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法律程序,并且利用法律程序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

3、留意客户的偿债能力,如果偿债能力低下,应第一时间起诉。

第二,企业领导人要有足够的法律意识。

在我们提供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发现企业领导人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领导人大部分缺乏法律意识,甚至不能区分有限责任公司与个体户在法律上的区别,甚至不能区分个人出具的欠条与公司出具的欠条在法律上的区别,不能区分债务人个人财产与夫妻财产的区别,等等。而所有这些行为,都可能使公司或个人的债务陷入不能得到清偿的尴尬境地。因此,企业领导人在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开拓市场之余,实在有必要多补补法律知识,以免给不诚信的皮包商人钻了空子。

企业领导人的法律意识有多重要?法律基础知识是EMBA的一门必修课,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对企业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第三,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客户偿债能力的商业情报。

收集客户的商业情报或许是一个贬义的说法。但是,商场如战场,如果要在这个战场上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知己知彼。就我们所接触的客户来说,大多数只偏重于听信各种号称某客户实力如何雄厚的小道消息,而对某客户被人追债、诉讼的信息充耳不闻。殊不知,这几乎是等于把企业放在定时炸弹的旁边,一旦发生欠款,便是自食苦果了。

我们认为,企业领导人只要注意做好以上工作,便可以捕捉到最佳的起诉时机,这样,即不会放弃不应该放弃的客户,又不会让企业的债务变成无法收回的烂账。

编辑:深圳龙岗律师网法律顾问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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