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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就业帮扶机制温暖贫困失业人员

日期:2009年05月15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贫困家庭的两夫妻在上班后,除了拿工资外,还能享受龙深圳市岗区劳动部门每月800元的生活补贴,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深圳市龙岗区大鹏街道。

日前,在大鹏街道鹏城社区就业服务基地上班的张锦维和5个同事一起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将一块写有“办好就业实事,造福一方百姓”字样的牌匾送到劳动保障所负责人的手中,感谢劳动保障所及时为她们安排了工作。原来,张锦维家是大鹏街道认定的贫困家庭,劳动保障所不但将她安排到了社区就业服务基地上班,还将她丈夫安排到了社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

为确保就业帮扶机制发挥作用,防止因失业而返贫,目前,大鹏街道妇联、团工委、劳动保障所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积极引导失业居民转变就业观念,同时免费为贫困家庭失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去年,该街道共促进172名失业人员上岗就业。据大鹏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物业管理进社区工作中,街道举办了物业管理培训班,经过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了辖区的103名居民报名参加,一些贫困家庭失业人员在物业管理领域找到了工作岗位。去年,街道还举办了高级办公软件培训班,共有35名失业人员参加培训,培训后就业率达75%。同时,街道优先安排贫困家庭人员就业,特别是对夫妻双失业人员、离异丧偶、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优先提供就业岗位。

另据了解,针对部分企业工资过低的情况,大鹏街道采取发放就业补贴的做法,鼓励低保家庭失业人员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就业时,如月工资水平低于1000元的,其差额由街道给予就业补贴费,补贴期限为一年;如贫困家庭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接受劳动部门就业推荐的,由劳动保障所登记备案,街道社会事务办将取消其低保、边缘低保资格,今后两年内不受理其低保申请。据统计,2008年,大鹏街道兑现岗位补贴8万多元,兑现社保补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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