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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两男子虚构项目诈骗2000万

日期:2009年07月01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一男子涉嫌伙同他人虚构龙岗平湖街道农贸市场改造项目,骗取三人超过两千万元,并将其中的一部分钱通过他人非法转入在香港开设的账户。昨日,涉案的两名男子分别被控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在深圳中院出庭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7月,刘某照伙同犯罪嫌疑人程某枝(另案处理)向被害人陈某真谎称,自己可以拿到龙岗区平湖街道农贸市场改造项目(经主管机关证实并无该改造项目),共需要费用约3000万元人民币,由于资金不足,邀请陈某真一起参与投资该项目,并约好由陈某真投入一半资金,五五分成。

刘某照还带陈某真一起考察其谎称的平湖街道农贸市场改造的地址。陈某真考虑到其与程某枝、刘某照多年朋友的关系,以及程某枝哥哥是香港上市公司老板的背景,遂信以为真。2007年7月至2008年1月期间,陈某真将人民币1300万元分次转到刘某照提供的两个银行账号。刘某照则按照其与程某枝事先商量好的计划,将钱转给被告人王某春。经查,转账给王某春共计人民币1242.85万元,剩余人民币50余万元用于支付包括车辆的按揭、保险等费用。

由于陈某真资金紧张,2008年1月10日,他邀请其朋友被害人叶某鸿参与投资,叶表示同意。随后,叶某鸿根据程某枝的要求,筹集了人民币338万元现金,用两个纸皮箱密封装好,交给程某枝雇请的司机杨某鹏。杨某鹏按照程某枝的要求,将这两个纸皮箱送到王某春住处交给王某春。

2008年1月11日,刘某照和程某枝潜逃。王某春将刘某照转来的钱通过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别转入其亲戚或朋友账户提现,连同程某枝交来的现金人民币338万元一同交给犯罪嫌疑人李某盛(另案处理),通过李在香港将对等的港币存到程某枝和刘某照的银行账户。

另查,2005年,刘某照伙同程某枝以平湖街道农贸市场改造项目需要筹集资金的名义,向被害人刘某辉(2008年3月18日因心肌梗塞病亡)借钱,谎称项目完成后,可以分相当一部分的铺位归刘某辉抵消“借款”,这些铺位的出租收入也归刘所有。刘某辉信以为真,于2005年至2007年期间,先后交给程、刘二人共计现金人民币490万元。2008年1月程、刘二人潜逃,该笔款项一直未还。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责任。王某春在非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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