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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将对村级小水厂进行整合关闭

日期:2009年09月07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了解到,龙岗区现有的12座村级小水厂将于2010年6月底全部完成整合、关闭。这些村级自建供水设施在整合之后体移交给各相关供水企业,再根据供水规划和实施需求,在进一步完善供水基础设施的前提下,依据相关规定逐步淘汰和关闭达不到要求的村级小水厂,由供水企业对用户实施抄表到户。

在移交过程中,龙岗区各相关部门将通力合作,确保原供水用户的正常用水。据悉,此举的目的在于推进全区村级自建供水设施进行整合,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优化供水基础设施配置。

据了解,龙岗区现有的12座村级小水厂分布在平湖、坂田、南湾、横岗、大鹏五个街道,总供水规模9.8万吨/天。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整合等工作的会议纪要》,目前,全市现有的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普遍存在原水保障程度低、水质难以保证、水价标准不一等现象。推进村级自建供水设施的整合有利于整合资源,节约用水、用地;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有利于提升水质,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有利于加强供水管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高城市化水平。

龙岗区目前已经成立自建供水设施整合工作领导小组,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的工作原则,由区水务局牵头,各街道办及供水企业为责任主体,以行政、经济和技术手段推进村级自建供水设施的整合。

记者还获悉,龙岗区已经成立区村级自建供水设施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国资办代表区政府委托相关中介结构对村级自建供水设施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等工作。此外,供水企业在接收村级小水厂的管理后,执行本供水企业的现行水价,在保障供水的同时,将加快供水管网和水厂的更新改造,力争在2010年6月底前尽快淘汰和关闭村级小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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