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市大运场馆拟运行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公交线

日期:2009年10月10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市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正迎来春天——作为全国13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之一,我市正计划在市旅游景区、主干道、滨海线路、生态景区、口岸接驳、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和第25届世界电动汽车大会场馆等区域,优先安排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公交线路。这是我们从市交通主管部门给市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的。

今年市两会期间,杨子江委员在提案中指出,金融危机后,清洁能源汽车已经是呼之欲出的新产业增长点,而电动汽车产业更是世界经济复苏的引擎之一。他建议通过政府补贴,对公交车线路进行电动车试运行。同时,出台鼓励政策,鼓励电动汽车产业链企业落户深圳。

这个提案得到了我市有关部门的采纳和支持。根据市交通主管部门的提案答复,目前,市发改部门根据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正在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扶持政策,主要从推进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进程、推动新能源汽车大规模应用等三方面着手,加快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其中包括:落实财政补贴,优先在我市公交行业推广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形成示范效应;对设立的新能源汽车公交线路必须规划安排停车场站用地用于配套建设能源加注站;对于投资充电场站,按充电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财政资金补贴;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对于本市居民购买电动汽车将给予一定补贴。

2008年,我市成为国家“863”计划全国“十城千辆”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运行城市之一,承担了该计划“深港澳电动汽车运行试验与技术考核”课题,到2010年,深圳将投放各类电动汽车1000辆。截至目前,市交通部门根据财政补贴资金安排进度,已完成落实了101辆混合动力公交大巴的运力投放。

据介绍,公交大巴首要任务是保证为社会公众提供持续、稳定、安全的服务,公共交通不能因任何原因发生服务中断现象,否则会影响到全市社会的生产、生活。财政补贴政策、场站设施和充电站、加气站等能源加注站配套建设工作,是我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前提条件。我市将结合充电站、LNG加气站等能源加注站的建设进度,在示范推广总结经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在公交行业的推广应用,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编辑:深圳市龙岗律师网。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