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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向黑嘴汪建中开出个人操纵股价最高罚单2.5亿

日期:2009年11月20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看了这个新闻,还有人相信电视上的股评、专家吗?

——深圳龙岗律师

证监会针对个人违法违规开出的首个亿元罚单日前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执结完毕,这笔款项已经上缴国库。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汪建中因被认定操纵市场,被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罚款1.25亿余元。总额超过2.5亿钱款已上缴国库。

证监会认为,汪建中在公开推荐前买入证券,在公开推荐后卖出该种证券,通过或意图通过市场波动获取不当利益,其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通过这种违法交易行为而获取的所有利益应当被认定为违法所得。而且北京首放发布的咨询报告,对投资者有比较广泛、重要的影响,汪建中的行为充分说明他存在利用北京首放的推荐来影响普通投资者的投资判断,进而影响所推荐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从中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既有主观故意,又有操纵行为。

经过调查和审理,证监会认定汪建中、北京首放的上述交易操作行为,违反了证券法关于禁止操作证券市场的规定。2008年10月23日,证监会对汪建中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1.25亿余元,并处等额罚款。这个决定书于2008年12月31日送达汪建中。

2009年6月4日,证监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此案标的巨大,收案后承办人在第一时间与证监会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并及时向汪建中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汪建中本人对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及处罚内容均无异议。由于汪建中控制的账户多达20余个,还有一部分账户在外地,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对此,案件承办人加班加点,通过紧张工作,终于向相关银行及证券营业所送达了执行扣划手续,确保行政处罚执行到位以及案件顺利执结。目前,这笔款项已上缴国库。

汪建中简介:

汪建中:北京首放的法人代表。生于1968年,大学学历,1989年至1998年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某分行和中国国际航空公司;1998年至2001年服务于北京中投策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证监会于2008年5月对汪建中、北京首放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北京首放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利用北京首放及其个人在投资咨询业的影响,借向社会公众推荐股票之际,通过“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的手法操纵市场,并非法获利。2007年1月至2008年5月期间,他通过上述手法交易操作了55次,买卖38只股票或权证,累计获利超过1.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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