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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调解委员会驻龙岗法院平湖法庭工作室揭牌

日期:2010年03月16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记者昨天从市司法局获悉: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近日在平湖法庭举行了“驻平湖法庭工作室”揭牌仪式,“驻平湖法庭工作室”成为该区首个派驻法庭的人民调解工作室。

据介绍,平湖法庭与司法所建立了人民调解衔接联席会议制度,人民调解工作室受理诉前调解、诉内委托、诉中协助等业务,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指派人民调解员协助调解。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经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债权内容的调解协议,经过公证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务人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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