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深圳律师:深圳设“男性关爱日”缺乏有效法律依据

日期:2011年05月30日 | 来源: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本周五下午,深圳市妇联四届五次执委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该草案近日将提请深圳市人大审议。令人关注的是,该草案虽由妇联通过,但却出现了保护男性权益的内容——将每年10月28日定为“男性关爱日”,成年男性当日放假半天。

此消息一经传出,立刻引起市民热议。记者昨晚在新浪微博上看到,由“头条新闻”发出的关于“深圳拟将10月28日定为男性关爱日放假半天”的微博转发数已超1100,评论数近300条,几乎所有的网友都对妇联的这一倡议拍手叫好。博友“小草看民生”评论说:“做为男性的我,无条件举双手赞成 “男性关爱日”。支持。”博友“萝莉大战怪蜀黍”借用刘德华歌词,评论说:“等了好久终于等到今天…”

除了拍手叫好外,有的博友还提出了对所谓“男人节”的建议。博友“英廉_yinglian”评论称:“男人女人分开放假不妥,应该给夫妻一起放。”此外,还有博友在网上呼吁当地行政部门学习深圳,也搞个“男性关爱日”。“重庆华龙网”直接评论说:“建议全国推行。”

尽管网友拍手叫好,但法律界人士对这一倡议却表示审慎。某深圳律师评论称,深圳市人大所拥有的特区立法权里没有特区可设定节假日这一项,所以如果要将该关爱日定为深圳市法定假日,就需要报请国务院假日办批准。另外,规定男性当日放假半天,会加重企业负担,当局应该考虑在内。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