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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

日期:2016年12月08日 |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  作者:深圳律师 | 字体: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精神,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创造教育发展“深圳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队伍是推动教育改革的生力军,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核心环节。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教师规模迅速扩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在较短时期内形成了一支积极进取、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为深圳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市教师队伍仍然存在师德师风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有待提高、管理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等方面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当前,我市正全力推进创新发展,创造深圳质量。教育质量是“深圳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仅是提升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培养引进人才、进一步提升城市软实力的重点,事关深圳长远发展。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营造有利于教师能力充分施展、教育人才不断涌现的制度环境,全面提升教师队伍质量,为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才资源强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树立教育质量理念和标杆,坚持以教师为本,坚持改革创新,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以师德师风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名师引进培养和校长队伍建设为重点,快速提高深圳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和水平,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与深圳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师德师风明显提升。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的光荣职责,关爱学生,严谨笃学,自尊自律,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教师结构不断优化。教师总量适应教育发展实际和学位需求。各级各类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年龄和职称结构更加优化。到2015年,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比例达65%以上。

  ——教师专业素质明显增强。广大教师具备开放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杰出专业的教学水平,富有创新精神,在全国形成综合素质优势,在课程改革、特色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形成引领优势,适应深圳大批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迫切需要。

  ——专任教师学历层次整体提高。到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学历。幼儿园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小学教师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初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20%以上,高中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比例达30%以上,普通高校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80%以上。

  三、实施教师队伍质量提升工程

  (一)为人师表工程。建立师德档案,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师德建设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加强廉洁从教教育,建立教育反腐长效机制,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学校领导以权谋私的腐败行为。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实施教师职业操守规范,依据相关规定查处有偿家教、体罚学生等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培育良好的学术道德和风气,依据相关规定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二)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教师职业能力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办好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改革教师教育课程结构,优化教师专业知识。完善教师继续教育与专业考核相结合的机制,激励教师主动学习、终身学习。健全教师培训体系,优化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培训过程及质量的评价、考核与监控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实施每5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计划,系统组织教师参加任职资格培训和职务培训。加强校本培训,鼓励教师紧密结合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工作。通过研修培训、学术交流、帮扶指导、项目资助等方式,重点提升高校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的专业素质。

  (三)教育英才工程。引进与培养并重,集聚教育高层次人才。继续实施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领军人才。实施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制度,建设优秀骨干教师聚集地和名师孵化地,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名家。鼓励高等学校积极申报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珠江学者等国家和省、市奖励计划以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扩大鹏城学者计划规模。

  (四)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规范对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长、教师的准入和管理。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实施民办学校教师学历提升专项计划,保证基本职业能力和素质水平。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意见,逐步改善待遇,保障合法权益,稳定教师队伍。对优秀民办学校及教师给予专项奖励,鼓励举办者提高师资水平,促进民办学校优质特色发展。

  (五)师资建设国际化工程。大力开展师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外籍教师引进规模。到2020年,全市聘请外籍教师的中小学比例达50%以上。高等学校外籍教师聘任比例适度扩大,重点引进一批知名海外学者。实施教师海外培训提升计划,提高海外培训质量,进一步打造国际化师资培养精品项目。优化教师海外培训选点,探索在海外设立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到2020年,实现2000名优秀教师赴海外培训。加强深港澳师资交流与合作培训。

  四、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创新

  (一)改进教师招聘制度。教师招聘以用为本,规范准入。改进教师公开招考内容与形式,合理设置直聘、选聘教师的适用范围、方式和条件,满足学校课程改革需要和用人需求。扩大选拔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充实师资队伍,实现基础教育师资来源多元化。完善教育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鼓励学校超常规引进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建立职业学校从行业、企业生产一线聘用或聘请师资机制,满足职业教育专业课程设置和“双师型”队伍建设要求。

  (二)加强教职工编制和职称管理。探索完善教师核编方式,科学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优化编制结构。健全教师职称管理与岗位管理衔接机制。适当提高学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标准,在用于引进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时,实行计划单列。实行职业学校弹性编制管理办法,为企业和社会优秀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创造条件。

  (三)实现师资均衡配置。建立全市教师统筹规范管理机制和平台,统一管理教师综合信息和专业发展评价。探索以平台为依托,将民办学校教师准入、聘用、人事档案、培训、工资等纳入管理。打破市、区教师流动限制,建立教师区际、校际交流机制。探索通过交流教师编制单列、财政资助、结对帮扶等多种办法,鼓励优质学校教师向相对薄弱学校、偏远学校流动,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

  (四)改革校长选拔任用机制。以竞争上岗、交流提拔、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选拔校长,建立健全开放式的后备校长培养选拔制度。打破市、区校长行政级别差异,推行校长职级制,科学制定各职级校长的任职条件、评聘指标体系、考核程序和工资制度,加大校长交流任职力度。完善校长监督机制,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用,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和任期内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借鉴国内外大学校长遴选先进经验,探索高校校长选拔任用新机制,倡导教育家办学和专家治校。

  (五)健全教师评价激励机制。构建事业激励、感情激励、合理待遇激励相结合的教师评价激励机制。建立以德为首、注重能力、业绩优先的教师专业发展考核评价制度。规范教师专业评价体系和标准,完善同行、学生、家长等多元评议制度,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打破教师职务职称聘任终身制,健全以岗位聘任为核心的教师职务职称聘任和聘期合同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将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制度和转岗、离岗培训、末位淘汰等退出办法相结合,建立教师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有效机制。

  五、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建立目标责任制,制定实施细则,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市人力资源保障、教育部门要统筹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建立健全教师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体系。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国土、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共同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资源支持。市、区政府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教师人均培训经费标准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2%。教育费附加每年安排经费,保障实施中小学校长培训、教师海外培训等计划。整合利用现有教育资源,统筹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教育发展基础研究,大力培育和扶持教育教学科研、评估机构。

  (三)强化舆论宣传。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教师身心健康,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为优秀教师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打造深圳教师品牌。挖掘、培养、树立一批优秀教师典型,大力宣传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先进事迹,形成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社会风尚,使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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