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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6年12月16日 |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  作者:深圳律师 | 字体: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社会建设局),市局直属各事业单位(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13年7月17日

  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指导意见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核心竞争力的意见》(深府〔2012〕22号),加快我市教育人才高地建设,我市建立了名校长、名师和教育科研专家“三位一体”的工作室制度,形成了较为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取得了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较好地发挥了我市教育领军人才在人才高地建设中的辐射、引领、示范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各类工作室建设,根据《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深圳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和《深圳市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指导服务,营造工作室良好发展环境

  1.促进差异特色发展。名校长工作室是我市名校长和未来中小学教育领军人才的摇篮;名师工作室是我市名师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基地;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是我市科研团队和科研骨干汇聚的重要阵地。三类工作室各有侧重,相互支持,共同形成我市高端教育人才“三位一体”的综合培养体系。专家指导小组应根据工作室类型特点和不同人才成长规律,指导各类工作室明确自身定位和发展目标,形成具有工作室类型特点和个性特点的发展规划,促进各工作室实现差异特色发展。

  2.加强课题研究指导。专家指导小组应当指导各类工作室立足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全局,围绕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根据工作室课题指引(详见附件1)确立研究课题,合理制定研究规划,积极开展研究工作,争取形成高水平研究成果。工作室可就承担的研究课题向市教科院申请立项,经评审通过的可列为市级立项重点课题。

  3.扩大工作室引领辐射作用。充实教师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名校长工作室和名教师工作室每周期至少开发 1 门教师继续教育主讲课程,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每年至少开发1门教师继续教育主讲课程。设立三类工作室“继续教育月”,充分利用工作室师资,对市、区教师集中开展各类专业培训。

  4.搭建多元化服务平台。多方搭建讲座论坛、成果出版等展示平台,学术沙龙、名师联谊等交流平台,媒体报道、专题网页等宣传平台,提高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区、各学校应在各自主页上同工作室专题网页创立链接(链接网址:http://121.34.248.240:7002/)。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工作室自主发展能力

  5.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各工作室要分析自身特点和优势,找准问题,完善规划,明确目标,创新培养机制,培育具有专业特色的工作室文化。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室制度建设,规范工作室活动。要重视工作室档案管理,安排专人对有关文书资料归档整理。要加强对工作室成员、学员的管理与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对于长期不参与工作室工作的成员、学员,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按有关程序予以除名。加强工作室网页或博客建设,指定专人进行信息更新和维护。

  6.深化课题研究。各类工作室应高度重视课题研究工作,根据课题指引开展课题研究,主动承担教育改革攻坚任务,力争形成一批对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具有重大引领作用、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高水平、标志性研究成果。要进一步做好课题研究的规划工作,明确每一阶段的研究任务和目标,强化问题意识,提高教育研究方法的规范性。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在周期内原则上应研究一项重大课题。加强对工作室成员、学员的课题研究指导,提高其研究素养,以课题研究促进工作室成员、学员专业能力提升。

  7.加强学员指导。各类工作室主持人应通过以师带徒的方式,引领成员、学员加强师德修养,制定周期内专业化发展目标、计划,指导成员、学员专业能力提升。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由全体工作室成员、学员参加的、集中时间不少于一天的集中研讨活动;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专题研讨活动;不定期开展学习研讨、专家讲座、考察交流等活动。固定工作室常规活动时间,为成员、学员与所在单位(学校)协调工作安排提供方便。

  8.发挥辐射作用。充分利用多方搭建的活动展示、交流、宣传、网络等各类多元化服务平台,展示工作室发展动态,整合教育资源,辐射、推广科研成果,提升工作室知名度和影响力。工作室之间主动开展横向交流研讨,推动工作室共同发展。鼓励工作室走出去、请进来,与外地先进师资开展跨区域交流,发挥工作室的辐射作用。

  三、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工作室可持续发展

  9.明确责任分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实施工作室制度作为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认真做好工作室建设管理工作。落实工作室配套经费及各项保障措施,帮助解决工作室遇到的具体问题。各单位(学校)要为工作室开展活动提供场地、时间等支持,做好有关人员的工作调整。

  10.保证经费落实。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落实工作室配套经费。工作室经费专款专用,工作室主持人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各单位(学校)学校不得将经费挪作他用或无故限制使用,并尽可能根据实际需要给予支持。

  11.加大政策支持。(1)各单位(学校)应适当减少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和学员的工作量。主持人开展的工作室工作统一按每周6节课时折算,并累计为其实际课时数,作为学校工作管理和绩效考核依据。(2)工作室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给予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和学员折算继续教育学时。工作室主持人年度考核合格,每人每年折算48学时;工作室成员、学员年度考核优秀,每人每年折算30学时,年度考核合格,每人每年折算20学时。(3)工作室主持人、成员和学员优先选派参加教师海外培训。(4)工作室建设和培养工作成绩突出者在评优评先、职务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

  12.加强检查指导。制定各类工作室考核表(附件2),细化对各类工作室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工作室加强建设。各工作室每学期末按照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室建设情况总结。市教育局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类工作室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课题指引

  2.名校长、名师和教育科研专家工作室考核表

 

附件下载

 

信息索取号: 020300-02-2015-024742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生成日期: 201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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