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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涉性侵案件教职工从业禁止机制

日期:2019年04月18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编者按

为遏制和减少未成年学生遭受违法侵犯,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称为“一号检察建议”。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建议一经发布,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积极推动建议在各地落地实施。本报今天选择重庆、安徽、新疆等地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进行报道,敬请关注。

□ 本报记者  吴晓锋

□ 本报通讯员 陈 萍

重庆市检察院、市教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在全市各大中小学开展“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针对教师、学生和家长群体分别上好三类法治课。

这是重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举措。2018年10月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会同重庆市教委制定一系列措施,切实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九项机制织起安全网

最高检2018年10月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后,重庆市检察院及时将检察建议书抄报重庆市政府分管领导,推动检察建议落地。

重庆市检察院结合全市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情况,在认真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向市教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建立全市性的涉性侵案件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工作机制,建立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强制报告、处置及防控机制等。

“市教委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多次联系市检察院研究解决办法,充分吸纳检察建议,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迅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学校保护工作的意见》。”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说。

该《意见》明确建立九项工作机制,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织起一道道“安全网”。其中,教职员工招录准入机制要求,学校、幼儿园及校外培训机构在招录教职员工时,对拟招录人员进行核查,如有涉性侵、虐待等严重违法犯罪记录,一律不得录用。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发现强制报告机制。学校负责人和教师对教职员工侵害学生行为负有强制报告责任和义务。此外,还建立侵害学生行为及时处置机制、校园欺凌事件防治机制、教职员工严重违法犯罪解聘机制、青少年防性侵法治教育机制、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机制、校园安全防控机制、道德与法治教育长效工作机制等。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从业禁止和强制报告规定。目前,重庆市检察院和市教委正在建立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平台,对列入黑名单的人员实行严格的招录禁止。

强化教育上好法治课

“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中,我们决定借助‘莎姐’品牌的影响力,每年一个主题,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效果。”重庆市检察院分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杨洪梅说。

“莎姐”是重庆市三级检察院持续七年打造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目前已聚合了416名检察官和1058名志愿者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莎姐”们每年都要进校园、进社区上500堂法治课,深受孩子们的欢迎。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法治课的重点更突出,范围更广泛,针对的人群也发生了变化,从以前重点给孩子讲,变成了给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三类人员讲。在重庆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主题宣传活动中,给教职员工讲一堂“提升法治素养,传播法治精神”的法治课,给学生家长讲一堂“当好监护人,护航孩子健康成长”的法治课,给学生上一堂“加强自我保护,远离伤害”的安全自护课,成为活动的重点内容。

“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让更多的学生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保护他人。”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八部副主任方维介绍说,去年“莎姐”到一所乡村学校上完“防性侵”法治课后,一个男生向派出所举报学校保安有猥亵女同学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目前,该保安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这就是法治课带来的力量。

据了解,在今年“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主题宣传活动中,将重点开展好“五个一”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一次法律晨读活动,上一堂“防性侵、防欺凌”法治教育主题活动课,举办一次“防性侵、防欺凌”法律宣传展,开展一次法治宣讲活动,组织一次家长教育讲座,以此提升师生、家长法治素养。

建教师法治教育基地

提升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把他们培养成法治老师——这是重庆市检察院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又一举措。

为此,重庆市教委在市检察院建立了教职员工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分批次开展法治实践教育。

今年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重庆38个区县的96名中小学老师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一份“远离伤害,防范性侵”的讲课稿和PPT课件。

“感谢您成为‘莎姐’志愿者!防性侵从我做起,我们要告诉每一个孩子保护自己,希望在新学期开学时,您能为学生们上一堂防性侵的法治课,让孩子们远离伤害!”

这份礼物,是缘于两次特殊的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通过对学校性侵案件分析,发现教职员工法治意识和学生自护意识亟待提高。虽然对老师的法治培训也有开展,但缺乏针对性、系统性和鲜活性。为此,重庆市教委很快与市检察院达成共识,决定在市检察院设立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在校教师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提升教师法治意识,并为各中小学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学校培训一批法治教师。

目前,重庆市教委已先后组织两批共190余名教育系统的干部和各大中小学校的老师,走进市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实地参观市检察院“莎姐”工作展厅,了解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听检察官讲背后的故事,以及对未成年人开展司法保护、帮教挽救、心理矫治、犯罪预防的工作举措,感受到了法治威严;通过走进法治课堂,听取“莎姐”检察官以案释法的讲座,从一件件真实的案例中受到灵魂的洗礼和心灵的感动。

“谢谢‘莎姐’带给城市的感动!渴望和你们一起做‘点灯人’!”“愿意加入团队,以威严与温情点亮孩子的心灯!”老师们写下一句句饱含深情的留言。有96名老师当场填表申请加入“莎姐”团队,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成为防性侵的志愿者,和“莎姐”检察官一起传播法治精神,承担起帮助、挽救问题青少年的责任,共同做未成年人的“点灯人”。

重庆市检察院对这批志愿者和法治教师专门建档,把精心制作的第一堂法治课的课件发给96名法治教师,希望他们讲好开学的第一堂防性侵法治课。

据悉,重庆市教委将持续组织教师到市检察院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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