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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治政府建设蹄疾步稳

日期:2019年04月19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图为大理州相关部门在凤仪镇开展“携手齐努力 同心护洱海”宣传活动。王猛 摄

图①为云南司法行政干部在边境地区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王猛 摄

图②为大理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联合执法行动启动。王猛 摄

制图/高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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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云南省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已逐步成为常态,老百姓“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观念也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法制网记者 石飞

“工作人员态度和蔼,工作程序也变得规范、高效、便捷。”4月8日下午3点,在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前来办理房产手续的市民张先生,满意地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依法行政是行政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切实保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体现‘人民权力人民用’‘赋予权力为人民’。”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认真抓实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商小云说,在云南,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已逐步成为常态,老百姓“遇事找法”“依法维权”的观念也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一枚印章管审批

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

“现在办证流程简化了,也不用再排长队,非常便捷。”前来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的王先生,谈到对昆明市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感受时脱口而出。他告诉记者,过去如果要办理类似业务,没个把礼拜是办不下的,“现在可好了,几十分钟就能搞定,跑一趟就够了”。

“最多跑一次”“一口受理、全程办理”……近年来,云南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部手机办事通”,市民通过手机即可实现网上办理、查询、预约、缴费等,在全省129个县设立“云南公安自助便民服务超市”,实现公安窗口服务从“8小时”至“全天候”服务的跨越。启用云南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及全程电子化,发放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个工作日,其中企业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昆明、曲靖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目标,按照党中央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政府机构改革,依法界定和依法规范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和人员编制,不断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各地各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完毕,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马忠华说,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建设阳光政府,是向群众展示诚意的最佳手段。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强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均得到公开。

与此同时,云南各级政府还加强与群众互动,倾听百姓呼声和诉求,不断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网站、微博、活动日等方式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

“经过不懈努力,简政放权取得了明显成效,政府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更为清晰,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日渐完善。”马忠华说。

注重良法与善治

生态立法走在全国前列

初春时节,站在云南省大理洱海岸边远眺,流域湖畔公路边盛开的格桑花美丽迷人,与倒映在湖面碧波上的蓝天白云、绵延苍山相映成趣,呈现出一派“笙歌缭绕轻烟里,疑是蓬莱梦中行”的人间美景。

洱海的自然美景令人陶醉,洱海保护治理取得的成绩同样让人精神振奋。2015年1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云南大理洱海视察,殷切叮嘱干部群众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4年来,当地干部群众牢记总书记的嘱托,攻坚克难,启动了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三线”划定生态搬迁等一系列攻坚战和持久战。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通报显示,2018年洱海水质为优、中营养,与去年同比有所好转,全湖水质7个月达Ⅱ类。

“洱海保护治理的可喜成果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云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胡江天告诉记者,为深入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云南启动了洱海保护治理条例修订,制定出台了洱海流域《餐饮服务业管理办法》《乡村民宿客栈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同时,制定《关于开展洱海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打造“洱海绿色食品牌”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8项配套措施文件并严格实施。

胡江天介绍说,“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是国家赋予云南的使命,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云南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贯穿立法始终,先后启动对洱海等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为了加强对湿地的保护,恢复和发挥湿地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为了保护好占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蓄水总量68.2%的抚仙湖,保持Ⅰ类水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为了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

“生态文明建设,良法是前提,善治是保障。”胡江天强调,云南在努力提高专项立法质量的同时,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的整体推进,在相关立法中纳入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的原则和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将要求体现在法治建设的各个方面。

“云南作为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地方立法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驾护航正当其时。”马忠华说。

法律顾问当外脑

县级以上政府全覆盖

张慧是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主任,她常年担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参与了政府多个立法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其中,参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高速公路BOT项目的经历,尤其让她骄傲不已。

作为昆明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张慧全程参与了昆明新机场高速公路BOT项目的法律服务。2005年至2011年期间,张慧又与同行组成律师团队,与投资人开展多轮法律和商务谈判,有效预防了很多涉法风险,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的顺利通航作出积极贡献。

“政府法律顾问,就是行政首长的‘外脑’,他们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咨询、政府合同审查等工作,发挥了参谋助手的重要作用。”云南省司法厅法治调研与督察处处长王珲介绍说,目前云南省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工作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南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出台了一系列推进依法决策的制度。

“制定实施《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举措,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县级以上政府共对688件重大决策进行了听证,对1576件重大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王珲说。

记者了解到,云南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还出台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16条措施,建立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公布第一批34家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培育“普法中心户”“法律明白人”。结合云南多民族特点,运用“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传法治、用民族语言讲解法治、用民族文字阐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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