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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国家发展每个宪法条文都在熠熠生辉

日期:2019年06月14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制图/高岳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宁宁

新中国成立70年,宪法以其最高法律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从1983年进入全国人大机关,乔晓阳在全国人大工作的时间长达35年,历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亲历了现行宪法迄今为止每一次的修宪历程。在这位立法人眼中,新中国70年发展进步和成功是宪法实施的结果和体现,国家各方面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

乔晓阳近日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专访,讲述了他眼中的宪法。

记者:宪法被称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每个人心中都有对宪法各自不同的看法。您长期在立法一线工作,对于“什么是宪法”,是怎么理解的?

乔晓阳:教科书上对宪法有着各种定义。我体会,宪法就是把绝大多数人民对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的共识,用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国家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为什么会这样定义宪法?如果要求一个国家的所有人在各种问题上都保持绝对的一致,是不可能的。但作为一个统一的国家,要保持国家的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的和平生活,绝大多数人民在对国家最根本的问题上必须保持共同意见或者说有最低限度的共识。

曾经在参加一次与欧盟代表团的人权对话时,有人问我,在中国能不能批评共产党、批评政府?我直接用宪法予以了回答。我说,宪法确立了中国绝大多数人民对国家最根本问题的共同意见,这就是必须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如果从改善党的领导、改进政府工作的角度来提出意见,无论怎么批评,不仅是容许的还是受到鼓励的。但是,如果是要推翻共产党领导、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就违宪了,付诸行动就违法了,刑法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我们的限度就在这里。

宪法既是国家的总章程、总纲领,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章程和纲领,因为它不只是宣示性的或者指导性的,而是具有国家强制约束力的。与此同时,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是宪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这也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和基本规律。

新中国成立70年,历史经验教训证明,一个国家,没有统一的意志,没有共同的行动准则,就会变成一盘散沙,就会内乱不止,甚至四分五裂,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就无从谈起。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以什么为基础?就是宪法。

记者: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4部宪法,并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多次修宪。而您亲历了现行宪法的历次修宪过程,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乔晓阳:新中国的4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75年宪法是文革产物,1978年宪法虽然是粉碎“四人帮”以后制定的,但指导思想仍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它以1954年宪法为基础,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必须长期坚持的内容用宪法形式确立下来,同时,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求和新时期的特点、任务,对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完善,使之更加符合国情世情,体现了与时俱进。

但所谓颁布过4部宪法,并不是说我们国家有4部宪法。我国只有一部宪法,八二宪法严格讲是叫修订而不是制定,是对五四宪法的修订。

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相适应,八二宪法颁布施行以来,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对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了必要的修改,形成了31条宪法修正案。如果把上述宪法修改与改革开放进程相对照,可以看出,每一次修宪,都对国家建设和发展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比如,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1993年修宪时规定的。可以说,我国经济建设取得这么辉煌的成就与1993年修宪密不可分。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国家发展到今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与时俱进的结果,也是国家宪法不断与时俱进的结果。2004年宪法修改以来,我国各项事业又有了许多重大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这种历史背景下,2018年3月进行了第五次修宪,共21条。因此,我国宪法一共有5个修正案,共52条。

而我国宪法随着国家事业的不断发展与时俱进,也正是我国宪法的又一个重要特色。由宪法及时确认我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以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正是我国宪法的强大优势所在。

记者:在不少人看来,宪法是高高在上的。您可否谈谈学习宪法该从哪里入手呢? 

乔晓阳:根据我的体会,学习宪法首先要从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入手。我国宪法的核心要义就是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话的第一句话:“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不仅体现在宪法序言之中,也体现在宪法的许多具体规定之中。我国宪法的这个特点,就决定了我们学习宪法,理解和把握宪法的规定,必须以宪法的实践为基本依据。形象地说,就是要一手拿着宪法文本,一手拿着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成绩单,两者相互对照,就能看到一部行动中的宪法、一部活的宪法,才能真正领会宪法的含义,看到宪法的作用。如,宪法中规定的“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等等,不都是我们正在做的事情吗?

用这种方法来学习宪法,宪法规定的国家建设和发展目标都在稳步实现,每一个宪法条文都熠熠生辉、充满活力,就能真切地感受到我国宪法是一部充满理想,为国家和民族带来光明前途、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

记者: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国家取得了辉煌成就。您认为宪法在其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乔晓阳: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最高法。所谓根本法,是指宪法规定了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根本任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宪法所有的规定都是为了保证国家根本制度不受损害和根本任务的实现;所谓最高法,是指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规范与宪法相抵触一律无效,从而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的统一。

70年来,我们国家取得了辉煌成就,要说宪法发挥了怎样的作用,我认为,就是发挥了根本法、最高法的作用。它凝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一心一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落实宪法规定的“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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