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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对律师办案的帮助--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成功举办

日期:2019年06月11日 | 来源:广东省律师协会 |  作者:邓捷 | 字体:

讲座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历经十余年,国条院于2019年4月3日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为提高和加强我省律师对修订后的《条例》的理解与适用,2019年5月24日下午,广东律师协会行政专委会联合佛山市律协行政专委会、立法工委会、公职与法律援助律师工委会在佛山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对律师办案的帮助——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与适用”专题讲座。佛山市律协副会长蔺存宝出席讲座。广东律师协会行政专委会主任张、副主任陈晓朝、周伟清及佛山市律师和部分行政机关法制工作人员等共300余人参加。佛山市律协行政专委会副主任魏梅主持本次讲座。本次专题讲座邀请了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马远斌律师作为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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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师协会行政专委会副主任陈晓朝致辞

在讲座开始前,陈晓朝副主任致辞。陈主任提到,信息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财富,政府是信息数据最主要的掌握者和控制者。律师善用政府信息,为自身办案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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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智律师事务所马远斌律师作分享

讲座上,马远斌律师解读了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亮点,疏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重点讲解了其通过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助力自己办案的典型案例。马远斌律师强调,政府信息公开,无论是在推进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中,还是在律师办案的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价值所在,也是民主监督与政府吸纳民智的需要。

讲座现场座无虚席,学习气氛浓厚,大家对省、市律协举办的本次讲座及马律师的讲授内容好评如潮。(拟稿、摄影:广东律师协会行政专委会,核稿:余烨欣,审定: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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