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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更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日期:2019年06月26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浙江省桐乡市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宪法晨读活动。

土地法律法规进村进社区。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东升  王春  文/图

在浙江,有一条经典法治之路,是从“五四宪法”起草地,到“枫桥经验”发源地,再到“两山”理论发源地。

这三个“地”,对应的是“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诸暨市枫桥镇、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正是2018年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首批命名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这样的基地,全国共有8个,浙江占了3席。

今年1月,浙江以省两办文件形式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推动更多力量资源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全民参与、全员主体的社会大普法格局。 

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马柏伟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经过30多年不懈努力,浙江各级普法和依法治理机关紧紧围绕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扎实工作,创新不断,成效显著,构建了社会大普法格局,全省公民已普遍接受了普法教育,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法责任制实施、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全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社会效果测评中,浙江名列全国第二。

领导干部带头引领示范

一位年轻的法学教授,出现在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室里,热情洋溢地解读起了外商投资法:“浙江应以外商投资法为契机,全力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

这是5月31日,浙江省省长袁家军主持召开的省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的会前专题学法,讲授者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

浙江历来重视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

2006年,在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的主持下,浙江省委在全国率先作出《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

浙江深入实施全民普法规划的“龙头工程”,凸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建设法治浙江大局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浙江党政主要领导皆具法治背景,浙江省委书记车俊、省长袁家军都曾分管过多年政法工作,率先垂范亲身厉行法治。

2017年,浙江省委组织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干部8000多人参加依法执政专题研讨班,车俊主持开班式并作讲话。2018年,车俊又在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宪法学习专题会上,对加强干部群众宪法学习教育提出具体要求。

“本场考试答题时间为60分钟。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4月11日上午,新一批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衢州市司法局三楼会议室如期举行。

在衢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为干部晋升设置的一道“法考关”,凡任必考制度已推行5年有余,已先后组织110多批次2300人次,成为新时代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常态。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劳泓说,针对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浙江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体系;实施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和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法律考试成绩成为领导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推动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事项决策前法律咨询、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的有效落实。

6月15日上午9时,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湖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钱三雄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湖州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区县长等90多人旁听了此次庭审,一同旁听的还有湖州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基层法院院长、行政庭庭长。

这是浙江省首例由地级市市长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近年来,湖州坚持“倡导正职出庭,鼓励副职出庭”原则,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湖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升,今年以来的应诉率高达93.39%,“民告官”见“官”不再难。

责任清单落实齐抓共管

你去过文化礼堂,也去过法治文化公园,但你见过哪个法院有每天开放的“法治文化礼堂”吗?

在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国首个法院法治文化礼堂落户于此,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法治文化教育于一体,深度融合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与丽水山水人文特色,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全新的法治文化体验。

这是浙江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不断夯实社会大普法格局的缩影。

2016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和年度述职制度,明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12个普法重点单位的职责和分工,公开发布清单内容。

2017年11月,浙江省两办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把“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与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融会贯通,有效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018年,浙江省普法办把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司法、执法单位增补为普法重点责任单位,首次开展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第三方考评,积极探索法治宣传量化评价机制;出台《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的实施办法》,明确媒体的普法责任和具体任务。

重点单位清单任务是否落实?是否取得相应普法成效?2018年2月7日上午,浙江普法责任清单制迎来一场特殊的“年度大考”,省普法办邀请了7位专家、学者组成专业的考评组,对2017年度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考评打分,最后评选出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先进单位5家,优胜单位6家,并在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通报考评结果。

下好新时代社会普法“一盘棋”,各地多管齐下。

舟山充分发挥部门资源优势,依托项目化运作落实社会普法责任,提供菜单式、精细型、个性化的普法产品和服务,打造了休渔期法律进渔区特色普法活动、青少年“四化”特色法治教育等一批常态运用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品项目。

金华磐安试点推行“办案全程普法”制度,通过检察官与犯罪嫌疑人面对面释法析理、与犯罪嫌疑人家属及社会群众的反馈交流机制、庭审警示教育机制,把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

海宁市普法办、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旅体局等部门联合,统筹优化全市法治教育、文化旅游等资源和各类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文化研学旅行项目,获得了青少年欢迎。

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普法

在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昙花庵路上,有个名为“凯益荟”的社会普法基地,是杭州首家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不仅有公益鲜花、爱心超市、心理咨询等社区服务,还有女童保护、滴水公益、缪渭川法律咨询工作室、民商事调解法律服务中心等普法专业机构。

一次机缘巧合,让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缪渭川走上了公益普法之路,举办法治讲座、指导和培训社区调解队伍、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参与民商事等其他矛盾纠纷调处,还协助街道成功调处了省级信访积案等重大纠纷79起。

缪渭川欣慰地告诉记者:“过去,群众更多是被动接受法律知识,随着普法的深入,群众的法治需求越来越旺盛,主动提问的越来越多,能及时帮助答疑解惑,很有成就感。”

“社会组织叠加普法功能,让普法渗透到社会活动的各个方面、角角落落,让群众在生活中感受法治印记。”江干区司法局副局长朱大敏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像法律咨询工作室的社会组织目前已有35家,正在多元化参与普法宣传、纠纷化解,成为助推社会大普法格局构建的重要第三方力量。

在凯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施展看来,依托社会组织提供更多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不仅能满足群众日益多元的法治需求,还有利于培育群众的法治信仰,让政府和群众更多地在法律平台之上交流对话,减少沟通成本,同时也能倒逼基层干部提高法律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浙江坚持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对象、社会热点和民生关切,充分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以社会化运作为核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拓宽社会参与普法途径,实施全域普法、精准普法。

宁波市司法局致力于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普法公益事业的指导和培育。余姚市晓东公益法律服务团、镇海区耆耄普法工作室是宁波58家社会普法工作室的优秀代表,到今年底,宁波还将新建30个品牌化社会普法工作室、建立30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共建一批社会普法项目。

浙江还依托融媒体普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做活新媒体宣传阵地,打造形成了集浙江法治在线等90多个普法网站、360多个普法微博、微信、App账号于一体的“浙江普法新媒体矩阵”;打造了一批富有浙江特色的法治公益广告、微电影、微视频、文创产品。

随着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推进,浙江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在校青少年的普及率达到100%;全省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法治文化景观带全覆盖,“法治县(市、区)”创建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服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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