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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泽大地根植民心普法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日期:2019年07月08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制图/高岳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1954年6月14日,新中国迎来一件关乎共和国伟业、关乎人民民主权利的大事。

当天,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决定将宪法草案交付全国人民讨论。

在宪法草案公布后的近3个月时间里,一共有1.5亿人参与讨论。1954年宪法起草委员会收到的来自全国各地民众对宪法草案的修改和补充意见,多达118万条。

关于五四宪法草案的大讨论,不仅扩大了宪法存在的社会基础,也在人民心中开始撒下法制意识的种子。

可是,这一开端并未得到延续,且在10年特殊时期受到冲击。直到走过10年特殊时期,我们的国家对于民主和法制的需求才更加迫切。

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10亿人民。这句话,为此后几十年的全民普法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1985年11月2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自此,“一五”普法规划正式确定下来,一场在10亿人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宏伟工程,在神州大地铺开。

自此开始,以5年为单位,普法活动一直推进到今天。如今,“七五”普法正在稳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在扎实落实。

几十年的普法活动,完成了形式创新、范围扩大等方面的“升级”,但“将法治信仰变为全民信仰”的初心始终未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认为,经过几十年普法工作,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已经为领导层和社会公众普遍接受,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推进,法治力量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普法工作为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最坚强支撑。

精耕数十载

普法已经成为常态化工作

1984年,辽宁本溪钢铁公司领导干部带头给职工上法制课的事情,进入时任司法部部长邹瑜的视野。此时,本溪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已经开展3年,积累了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当年春天,邹瑜带着一个工作组到本溪蹲点,和职工一起听法制课。这次蹲点,给了邹瑜完成“把法律交给10亿人民”任务的灵感。此后,邹瑜又3次到本溪,前后蹲点两个多月,帮助本溪总结普法经验、制定全面普法规划。

“在那里,我们召开了有各省、市司法厅、局长参加的现场会。‘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就是在那次会议上提出来的。”邹瑜回忆说。

在“一五”普法实施过程中,全国7.5亿普法对象中有近7亿公民参加了普法学习,接受了启蒙式的法律常识教育,这占普法对象的93%。

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经过几十年努力,普法工作不断深化,在普法对象、普法领导体制、普法主体、普法内容、普法方式、普法机制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逐渐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延续好传统

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重要性

1982年4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这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宪法修改草案的决议,决定公布宪法修改草案,交付全国各族人民讨论。

4月28日,宪法修改草案全文发布,讨论持续了4个多月。

“这次全民讨论,实际上也是一次全国范围的群众性法制教育,增强了干部和群众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性。”时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真在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时指出。

弹指一挥间——2018年,现行宪法迎来第五次修改。

2018年3月11日下午3时52分,共和国宪法发展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再度迎来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高票表决通过。

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这一年,“七五”普法规划已渐入高潮,以宪法为重点的普法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

2018年12月4日,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进一步将宪法学习引向深入。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原副主任阚珂看来,设立国家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我国迎来了首个“宪法宣传周”。

首个“宪法宣传周”期间,司法部做了两件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做过的大事。

2018年12月2日,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出席律师集体宣誓仪式并担任监誓人。司法部部长担任律师宣誓仪式的监誓人,这在新中国历史上尚属首次。

次日,司法部对公众开放,旨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取得更好实效。举行开放日活动,这在司法部历史上是第一次。

莫纪宏认为,把开展好宪法宣传作为法治宣传的首要任务,已经成为几十年普法工作的传统。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普法的内容从若干重点和重要法律逐渐过渡到国家所有法律法规,并且突出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普法教育中的重要性。

润物细无声

创新形式让法律入脑入心

国家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主体,同时肩负着普法的重要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提出,要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在北京市西城区大栅栏司法所所长赵永进看来,传统发材料、念法条的普法方式已经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只有根据不同人群,创新不同普法方式,才能让法治宣传教育入脑入心。

赵永进在普法过程中了解到,辖区很多居民都喜欢京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我们首先想到了京剧这个形式”。

赵永进把一些普法京剧上传到网络,反响超出他的预期。借助新媒体,京剧普法在互联网上收获不少粉丝。

在互联网时代,受众接受信息的方式有了很大改变。用户接受信息习惯的转变,给进行普法工作的国家机关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

开展新媒体普法工作,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将人民群众对司法案件的关注作为普法良机,用文字、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让每一个热点案件都成为公共普法大课……随着“七五”普法的深入推进,国家机关的普法工作已渐入佳境。

近年来,普法方式日益多元化,凡是能够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实效的方式都在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尝试,“七五”普法规划更是突出普法工作方式要创新,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已经成为常态。可以说,普法工作正在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治观念植入每个人心中。

记者点评

□ 蒲晓磊

70年,法治建设波澜壮阔。70年,法治教育激情澎湃。

从1954年的全民大讨论五四宪法草案,到2018年全国掀起的学习宪法修正案热潮;从“把法律交给10亿人民”,到现在的“亿万人民主动学法”……几十年时间里,经过法治宣传教育的推动,法治精神不断深入人心,全民守法正在成为现实。

与几十年前相比,目前的法治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需要站得更高、看得更远,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来考虑问题。只有这样,普法工作才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在全民守法、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社会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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