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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湾发出首张告知承诺制卫生许可证

日期:2019年07月11日 | 来源:龙岗区南湾街道办事处 |  作者: | 字体:

  

  (通讯员郭碧珊为提升卫生许可服务效率,简化审查内容和审查环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要求,深圳自2019年7月1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7月4日下午南湾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发出辖区内首张公共场所告知承诺制卫生许可证,一家新办理发店的经营者在签署了告知承诺书并在窗口完成业务受理之后,当场领到了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采用告知承诺制指的是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据了解,此前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换证、变更、补办、注销已实现即办件,受理当日办结,实现了居民“一次跑”。告知承诺制只针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以此实现新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即来即办,当日出证办结。申请人只需在广东政务网完成网上申请后,到街道行政服务大厅当场提交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材料,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即可登记受理,当场拿证。

  简化审批流程的同时,行政审批机关也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行政审批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的决定后2个月内开展回访检查,对被审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核实。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审批并予以处理。同时通过随机抽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评估评价、执法案件评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力度和水平。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审批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建立健全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此外,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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