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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

日期:2019年07月15日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 | 字体:

□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各位村民朋友,在此给大家提个醒,给别人借钱时最好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及身份证号以及借款金额、借款时间期限……”

面对着近千名参加“每周一升国旗仪式”的村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驻和田县巴格其镇比曾村工作队队长、村第一书记郭海彬拿起话筒,开始了当天的“国旗下的宣讲”活动。

这是新疆全区各地基层乡村(社区)每周一开展的“国旗下的宣讲”活动的一幕,而每一次的宣讲内容,都有与各族群众密切相关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

近年来,新疆把基层群众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实施精准普法,助力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推动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使各族群众安居乐业,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补齐“短板”

提高基层群众法治意识

开展全民普法30多年来,新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和进步,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也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等问题。

为补齐“短板”,新疆将基层群众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区“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群众工作的通知》,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相结合。

通过开展法治培训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化“法治进乡村”和在执法中普法等活动,在基层广泛宣传宪法、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和与基层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各司其职、任务具体、齐抓共管的农村大普法工作格局,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

靶向发力

实现基层法治宣传精准有效

在开展基层普法宣传活动中,新疆各地将宪法、维护稳定的法律法规和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精准脱贫、环境保护、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引导基层群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家庭观、教育观,促进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高。

新疆各地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每周一早晨,全区1.2万余村(社区)统一举行升国旗仪式,仪式结束后,由工作队队长向基层群众宣讲宪法法律、党的惠民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法治宣讲活动增强了基层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

将法治教育融入农牧民夜校,新疆各地在全区每个村(社区)开办农牧民夜校,利用晚上、农闲时间,组织基层群众集中学国语、学法律、学技术等。在课程设置方面,充分征求基层群众的意见,实行“配餐制”与“点餐制”相结合,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草根宣讲员,举办专题法治讲座。

进村入户

法治宣传打通“最后一公里”

“牛进了围栏,涝坝没有水,牛没有水喝怎么办?”

“牛圈外牛粪乱堆,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周围村民的生活怎么处理?”

……

近日,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在该县白杨河村村委会举行“村民说事日”活动,村民们向工作组和村委会现场反映自己近期发现和遇到的事。

今年以来,木垒县法院加强纠纷化解源头治理,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持续开展“村民说事日”活动,架起通向群众的“连心桥”。

“村民说事日”活动采取村民说事、现场解答方式收集群众诉求,了解把握群众所思所想,同时结合执法办案和多元化调解征求村民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化解纠纷的实际效果,打通惠民司法“最后一公里”。

新疆各地将法治教育融入入户走访之中,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和驻村干部入户走访相结合,变“结亲周”为“普法周”,通过与基层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开展“我和亲戚学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以“拉家常”的方式,用最平凡、朴实的语言真正把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党的惠民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送到千家万户。

将法治教育融入法律服务,把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为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新疆制定印发《关于在全疆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采取“定期坐诊”与“按需出诊”相结合的方式,将法律服务平台前移到村社区,使各族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新疆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

阿克苏地区结合维稳工作需要,统一拟定了全年村法律顾问宣讲计划,实行“一月讲一法”;昌吉州积极通过网络、微信、视频系统等新媒介线上互动,部分村法律顾问与村民组建了法律顾问QQ群、微信群,为群众提供电子邮箱、微信等联系方式,线上解答较简单的法律咨询。呼图壁等县配备视频系统,群众通过乡镇司法所的视频系统直接与法律顾问交流,促进了法律问题第一时间解决。

以案释法

突出基层法治宣传感染力

“天上不会掉馅饼!”5月15日至30日,新疆博乐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各成员单位,在各乡(镇)场利用集市日进行巡回宣传。

宣传活动中,博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结合近年来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财务情况、资金用途等,向广大群众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手法伎俩,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市民正确认识非法集资的本质特征、存在的风险和社会危害。

“现在非法集资的手段不断出现新的变化,有的防不胜防,尤其是家里的老人特别容易受到小恩小惠的引诱上当受骗。我回家一定要给老人也好好上一堂课,让他们远离非法集资。”看完宣传展板后,博乐市小营盘镇居民王涛说。

新疆各地加强以案释法宣传队伍建设,建立了以部门专业力量为主,以社会力量为辅的以案释法骨干队伍,广泛吸纳公、检、法和执法部门专业人员担任以案释法宣讲员,将执法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融入法治讲座、报告会和“法治进乡村”活动中。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了以案释法“去极端化”宣讲队,定期或不定期赴各联系乡(镇)村、社区、街道和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近两年来,各级法院累计开展宣讲千余场次。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近3年巡讲覆盖全区15个地州,行程万里,先后开展83次专题讲座,受教育师生、家长50000多人次。

新疆全区各地通过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向广大群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不断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人民调解制度,积极推进农村法治建设,确保村级治理依法依规,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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