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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律师:我与政府部门的劳资纠纷
游客 16

律师你好!我向你咨询劳动赔偿的案件。

我在一家公立学校做临聘教师16年,在今年深圳市政府出台新政策:深圳市公立中小学校不再聘用代课教师,要用,也只能是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形式。所以我就被学校解聘了,学校答应给我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并可以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形式续签聘用我。我没同意。现在通过龙岗区劳动仲裁,裁决结果,每年只补偿我一年一个月的工资(16个月工资)。像我这种情况,我能拿到一年两个月的劳动赔偿吗?

re 1827:我与政府部门的劳资纠纷
游客 16
因为政府政策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仲裁庭不会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裁判2个月的劳动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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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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