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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一起给我老公名下房子还贷款
游客 19
龙岗律师,你好!我和我老公2011年结婚,我老公在2011年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写他自己的姓名,他的首付款60万是借别人的,贷款150万是婚后我们一起还的,60万借款也是我们婚后才还的。如果我们离婚,我有权分割这套房子吗?
re 1889:我和老公一起给我老公名下房子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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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 另一方婚后参与清偿贷款,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但对以夫妻共同财产或另一方个人财产清偿的贷款部分,离婚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双方就补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参照该房屋的市场价值,按另一方的出资比例(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各占一半出资额)计算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的补偿数额。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是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在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re 1889:我和老公一起给我老公名下房子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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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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