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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的债务纠纷案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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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里有一张公司给我打的欠条,内容是欠我N0000元+M0000元(股金+工资),欠条上有公司法人签字,还有公司的章,日期,并注明了2008年11月30日还,但过了11月了还是没给,我期间有电话催过,还是没给,我与2008年12月15日从家过来在次催款还是没有拿到,我15号来的车票我多留了下来,我一直从15号到26号,我每天多到公司去催款,但还是没那到,我这次想采取法律来处理这件事,希望你能给我提供宝贵的意见
re:债务纠纷案
深圳龙岗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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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律上没有“股金”这个法律术语,我的理解,是否是红利,如果是,只要公司承诺了并有欠条,都是可以得到的。所以,如果采取法律手段,即诉讼、打官司,本案的胜诉应该是没有问题。
但是,为稳妥起见,您最好还是将欠条上的文字全文抄下来发到我的电子邮箱1201222@qq.com,当然,上面的人名、公司就要忽略。同时切记不要在互联网公开以上内容,以免被对方发觉后采取相应行动。 第二,交通费一般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第三,你可以委托律师如本所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起诉前要做财产保全,以免对方转移财产。但是,同时自己要提供等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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