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免费咨询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地址:深圳龙岗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22楼
3248
› 免费咨询
我可不可以上诉
游客 1
我是个第三者,在2009.12份我才知道他有老婆.我自己也有了一个小孩,他现在想不要我们,也不给任何的赔偿,请问我可以上诉吗,要求法律保护我孩子应有的权益吗
re:我可不可以上诉
游客 1
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
  • 1/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