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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产权公证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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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现在的先生都是属于再婚的。2009年在湖北买了套房子,是按揭方式买的,还有部分款项没有付清,首付房款是我的积蓄支付的,后期按揭款就需要我们共同还款了......现在我在考虑一个问题:因为先生他之前有2个儿子,现在都在外地,都还小。如果他们长大了,恨他父亲,反过来需要我们现在购买的房子的产权,该怎么办?我们俩经过协商,(先生他本人同意现在所买的房子属于我个人所有,他只享有居住权)需要写份协议,免得以后有麻烦。 关于写这份协议有几个问题想咨询: 一:所写的协议需要第三方证明或者需要公证处章吗?我们夫妻二人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二:协议的重要之处如何阐述 三:公证的收费方式 四:在深圳这边可以做协议公证吗? re:协议约定产权公证
深圳龙岗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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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们在婚后(即再婚的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所有,因此你们可以约定这套房子归你个人一人所有。但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要经过公证。可以在深圳的公证处公证,但最好到你们婚姻登记地或者是房屋所在地登记。这种协议最重要是约定明确:
1、房产归女方所有; 2、男方不得对此反悔、不得撤回 公证收费请到公证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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