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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
游客 1

你们好!
        86
年公司安排一职工入住本公司的一处住房,999月公司用这职工的名义,按全成本微利价,向市住建局申请,得到批复,电脑有记录。但是该住房不给这职工,另外卖给第三人。上月这职工到市房屋产权信息中心,打印出这职工有该房记录在名下,(是空名,因无无订立购房合同等手续。)

请问:1;时隔十二年,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2;除了(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还有没有其他政府文件?

(注:这职工于20001月才搬出该住房)

re 959: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
游客 1
1、该批复依然有效
2、其他文件不清楚
3、依照有关政策,该房应属于该职工
re 962: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
游客 1
re 959: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游客
听说法院不受理这类案子,推回给住建局处理。请问除了法院,还有没有其他途径或者部门可以申诉,和解决?
re 965: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
游客 1
re 962: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游客
这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主管部门协调处理
re 966: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
游客 1
re 965:政策性住房批复是否还有效?游客

这住房原本是公司的(拆迁补偿)住房,职工从86年至2千年1月这段时间都在住这住房,999月向住建局申请和批复是合法有效的。但是这职工是不知情,不是放弃,20115月到市房屋产权信息中心,打印出这职工有该住房记录名份,才知道这件事,再说公司不卖住房给职工,按程序应向住建局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在没有办理退房手续的情况下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有效吗?第三人一直在使用该住房,除了法院宣判那份合同无效,他才会有反应。所以这件案子比较伤脑子。

通过主管部门协调处理?难啊!目前公司从国营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态度坚决,不可能推翻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把该房给这职工。法院都不受理,真是走投无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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