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点击:3112
› 查看帖子
向深圳龙岗律师网请教:如何防止工人不辞而别?
游客 1
近来我公司有几个员工不辞而别,导致我公司部分客户资料丢失,我以后该如何预防?
re:向深圳龙岗律师网请教:如何防止工人不辞而别?
深圳龙岗律师网 1
一、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以下事项:

1)劳动者需要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

2)如未提前通知,按照以下公式罚款:(1个月-没有提前通知的违约时间)×劳动者辞职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罚款金额;

3)造成其他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做好劳动者法律教育,提高劳动者法律意识,日常工作中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 1/1
  • 1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更多联系方式 收藏本站,有备无患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
帖子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