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与计算器

依据深圳市政府令第342号(2022修正,现行有效)

本计算器依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2022修正)正文及附件《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整理。
其中房屋评估单价、临时安置市场月租金、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评估价需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请按评估/征收补偿方案填写;搬迁费、临时安置过渡期、逾期增发比例、停产停业月数等为规章明文标准。
声明:本计算器仅为计算便利设计,所有计算方式、金额仅供参考,不作任何谈判、签约依据!
补偿合计 = 房屋价值(评估单价 × 总建筑面积)+ 室内装修(补偿单价 × 总建筑面积)+ 搬迁费(标准 × 总建筑面积 × 次数)+ 临时安置费(货币补偿面积×3个月租金 + 产权调换面积×过渡期月数×逾期系数)+ 停产停业(市场月租金 × 总建筑面积 × 6 或 月均税后利润 × 6)+ 置业补助(产权调换均价 − 评估价)× 货币补偿面积(仅住宅)+ 奖励/补贴(≤ 补偿总额 5%)。

一、基本信息

选择货币补偿部分的建筑面积。

选择产权调换部分的建筑面积;涉及过渡费与二次搬迁。

货币补偿面积 + 产权调换面积之和应等于被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支持一部分货币、一部分产权调换的混合补偿。

二、房屋价值与装修补偿(评估)

房屋价值补偿 = 评估单价 × 建筑面积;含已合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价值。

342号令: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评估重置成新价。常见项目参考:住宅 600–1000 元/㎡。

三、搬迁费

住宅 40 元/㎡、商业 60 元/㎡(附件补偿规则);工业/其他非住宅由评估确定。

四、临时安置费

各项目评估租金不一(如龙华约25、南山约73元/㎡·月),请按评估/方案填写。

规章:自搬迁之日起按 36 个月计算;住宅另加 3 个月装修期、非住宅另加 6 个月。

五、停产停业损失(经营性房屋)

住宅出租须提供与征收决定间隔 3 个月以上、有登记备案凭证的租赁合同,方予 6 个月租赁经营损失补偿;无备案凭证的不予补偿。

六、置业补助(货币补偿住宅)

第26条:住宅选货币补偿且评估价低于产权调换均价的,价差作为置业补助。

仅当「补偿方式=货币补偿」且「房屋用途=住宅」且评估价低于产权调换均价时计发。产权调换方式不适用。

七、补助与奖励(可选)

第43条:奖励总额不超过补偿协议确定补偿金额的 5%。

第44条:低保等特别困难人员可给补贴,不超过补偿金额 5%。

依据与参考

  • 搬迁费:住宅 40 元/㎡、商业 60 元/㎡(附件补偿规则第二部分);期房产权调换或需二次搬迁的给二次搬迁费并一次付清。
  • 临时安置费:过渡期 36 个月;住宅另加 3 个月装修期、非住宅另加 6 个月;货币补偿给 3 个月市场租金;逾期增发 50%/70%/100%(附件第三部分)。
  • 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 6 个月;能证明利润的按税后利润,不能的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建筑面积(附件第四部分)。
  • 置业补助:第26条,货币补偿住宅且评估价低于产权调换均价的,价差补助。
  • 📄 参考原文:《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令第342号,2022修正)

深圳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览(市政府令第342号)

现行依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3月1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发布,2016年12月23日第292号修改,2022年3月3日第342号修正,现行有效;配套附件为《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下表标准均出自该办法正文及附件,「需评估」项目不属规章固定标准。

补偿项目标准 / 计算方式是否法定固定依据
房屋价值补偿 评估单价 × 建筑面积。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按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计算。 需评估 342号令
室内装修装饰 先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补偿。住宅常见区间约 600–1000 元/㎡,仅供估算参考。 协商 / 评估 342号令附件
搬迁费 住宅 40 元/㎡;商业 60 元/㎡;工业及其他非住宅由评估确定。选择期房产权调换或需二次搬迁的,给两次搬迁费并一次付清。 法定固定 附件·第二部分
临时安置费 产权调换住宅自搬迁之日起按 36 个月计,另加 3 个月装修期;非住宅另加 6 个月装修调试期;选择货币补偿的给 3 个月市场租金。 法定固定 附件·第三部分
临时安置费逾期增发 因征收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逾期 1–3 个月增发 50%;逾期 4–8 个月增发 70%;逾期 9 个月以上增发 100%。 法定固定 附件·第三部分
停产停业损失 一次性按 6 个月计:能证明利润的,按月均税后利润 × 6;不能证明的,按同类房屋市场月租金 × 建筑面积 × 6。住宅出租须提供与征收决定间隔 3 个月以上、并已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无备案凭证的不予补偿。 法定固定 附件·第四部分
置业补助 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但房屋评估补偿价格低于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评估价格的,其价差部分作为置业补助支付。 法定 第26条
签约搬迁奖励 在规定期限内签约并搬迁的可以给予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补偿协议确定补偿金额的 5%。 上限 5% 第43条
生活困难补贴 低保等特别困难人员可以给予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补偿金额的 5%。 上限 5% 第44条

⚠️ 上表为规章与附件标准的整理,进行计算时的实际金额还取决于房屋评估单价、市场月租金、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评估价等评估结果,以及本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具体规定;最终以《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或补偿决定确定的内容为准。

深圳房屋征收补偿常见问题

深圳房屋征收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按第342号令,补偿项目主要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室内装修装饰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置业补助(仅住宅选择货币补偿且评估价低于产权调换均价时)、签约搬迁奖励与生活困难补贴。其中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计发口径由附件《深圳市房屋征收补偿规则》固定,房屋价值与市场租金水平须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深圳房屋征收搬迁费怎么算?

按被征收房屋本体建筑面积计算:住宅 40 元/㎡、商业 60 元/㎡;工业及其他非住宅由评估确定。选择期房产权调换或者需要二次搬迁的,给予两次搬迁费并一次付清。

临时安置费的过渡期有多长?逾期怎么办?

产权调换的住宅自搬迁之日起按 36 个月计算,另加 3 个月装修期;非住宅另加 6 个月装修调试期;选择货币补偿的给 3 个月市场租金。因征收人责任延长过渡期的,逾期 1–3 个月增发 50%、4–8 个月增发 70%、9 个月以上增发 100%。

什么是置业补助?什么情况下才有?

依据第26条,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但房屋评估补偿价格低于产权调换房屋平均市场评估价格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价差部分作为置业补助支付。非住宅、以及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不适用置业补助。

停产停业损失怎么计算?住宅出租也能主张吗?

一次性按 6 个月计算:能证明利润的,按月均税后利润 × 6;不能证明的,按同类房屋市场月租金 × 建筑面积 × 6。住宅出租主张租赁经营损失,须提供与征收决定间隔 3 个月以上、并已办理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无备案凭证的不予补偿。

签约搬迁奖励和生活困难补贴有上限吗?

有。第43条规定签约搬迁奖励总额不超过补偿协议确定补偿金额的 5%;第44条规定低保等特别困难人员的生活困难补贴不超过补偿金额的 5%。两项均为「可以给予」,具体比例由项目补偿方案确定,不是被征收人必然取得的固定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