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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启动电动二轮车信息化备案试点

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来源:深圳侨报 |  作者: | 字体:

  11月15日上午,龙岗区举行电动二轮车信息化备案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标志着龙岗区电动二轮车管理进入智能化阶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局长徐炜、龙岗区区长代金涛分别向市民发放电动二轮车备案标识号码为“深圳G00001”黄牌标识牌、“深圳G00001”白牌标识牌。根据安排,即日起,龙岗区正式启动龙岗、平湖和坂田三个街道电动二轮车备案试点工作。下月起至次年1月31日,龙岗辖区将充分借鉴试点街道经验,全面启动备案工作,确保全区全覆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长冯新毅,龙岗区领导谷更军、林长平参加活动。

  据悉,目前龙岗区按照“摸清实量、控制增量、减少存量”原则,抓紧推进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试点工作,用一张内含芯片的“铁牌”,跟电动车主联系在一起,试行“信息采集、备案先行、销售申报、电子证照”等信息化规范管理措施。根据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龙岗、平湖、坂田3个试点同步开展电动二轮车备案工作;12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为全区推广阶段,将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电动二轮车实施备案并力争全部完成;2021年1月31日之后,推行新车“带标识销售”政策,并抓好电动二轮车常态化整治和管理。市民可登录“易骑行”微信小程序,轻松完成电动二轮车备案,还可前往所在社区电动二轮车管理办公室或联系社区网格员,由他们协助完成备案。备案标识制作费用由政府承担,物流企业同城配送标识按照国家邮政服务标准收取10元人民币。

  据悉,电动二轮车信息化备案标识有白色、黄色两种。对于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白色标识,可长期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将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使用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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