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联合该院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民事检察等部门,全面开展龙岗区、大鹏新区窨井盖安全专项监督工作。
期间,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大鹏新区等井盖权属单位和监管单位开展座谈,全面了解龙岗区及大鹏新区井盖管理情况,压实各单位安全责任。区人民检察院还专门成立2021年度窨井盖专项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值得一提的是,该院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调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职,联动配合。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办理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及案件后续跟进工作;民行检察办案部门依照民法典规定,督促审判机关及时审理因井盖问题造成损害的民事案件,给予受害人经济赔偿;第一、二、三部刑事检察部门办理《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涉窨井盖犯罪案件的同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进行立案监督线索排查,加强相关类型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运用刑罚手段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各部门之间建立线索移送、信息交流机制,为整个专项行动提供坚实的协作保障。
在上述基础上,区人民检察院结合龙岗区、大鹏新区的实际情况,选派各个小组采取抽查方式,对龙岗区、大鹏新区共计14个街道的井盖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记录在案,开展后续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