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你好,游客 登录 注册 搜索
阅读新闻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四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0年06月2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应急管理部关于废止四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应急〔2020〕44号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按照经国务院同意、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反垄断〔2019〕245号)要求,我部决定废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1〕30号)等四件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应急管理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应急管理部

2020年6月1日


附件

应急管理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 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1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规划〔2011〕30号
2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矿用新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1〕148号
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机构监管的通知 安监总厅规划〔2012〕87号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有限公司承继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审核发放等工作的复函 安监总厅规划函〔2018〕1号



录入:深圳龙岗律师网 | 阅读:
相关新闻  
深圳龙岗律师事务所-陈志钧律师介绍
如需咨询法律问题,请到“免费咨询”频道留言,律师约2小时即可回复。如有案件委托,请拨打以下电话。
手机号码:180-8888-6636(陈志钧律师)
咨询邮箱:1201222@qq.com
福田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港中旅大厦22~23楼
龙岗地址:深圳龙岗区龙福路荣超英隆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