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1〕4号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附件:1.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
2.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1.钢铁产品进口关税调整表.pdf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4/P020210428519425422327.pdf
2.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pdf
http://gss.mof.gov.cn/gzdt/zhengcefabu/202104/P02021042851942601309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