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份,一家客户被上游厂商A公司拖欠货款40多万,当时A公司已经陷入经营困难的局面,随时可能倒闭。为此,我们建议客户对A公司现有银行存款或机器进行查封,以保证判决结果的有效执行。客户深明其中道理,但一时间无法拿出40多万的财物作为财产保全的担保。
于是,我们联系了我们的合作伙伴,一家专门提供诉讼保全担保的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了解了案情之后,为本案提供了担保物,法院于是受理了我们的诉讼保全申请,查封了A公司的银行存款和机器设备。
在打官司过程中,因为我们查封的是A公司的基本账户,所以给A公司的继续运营设置了障碍,A公司为了公司的继续运营,很快就偿还了一部分欠款。最终,判决下来之后,由于在对方的账户上冻结了足够的资金,最终该客户要求全部得到了满足。
此案例充分说明了在打官司过程中进行诉讼保全的重要性,同时也充分说明了我们提供的“第三方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对客户有极大的帮助。因此,在未来的业务中,我们尽量为其进行诉讼保全,有必要的情况下,为其办理“第三方诉讼保全担保”,以求充分保障我们的客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