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诉 状
原告:×××,女(男),汉族,19**年**月**日生,××省××市人,现住×××。
被告一:×××,男(女),汉族,19**年**月**日生,××省××市人,现住×××。
被告二:×××,男(女),汉族,19**年**月**日生,××省××市人,现住×××。
案由:婚姻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一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或其他货币)****元及该本金从起诉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人民币****元(计算公式:本金×利率×拖欠时间)。
二、判决被告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事实与理由
200*年**月**日,原告在本区××街道××路××号向被告一提供借款人民币****元用于其厂房建设,约定200*年**月**日归还,月利率**%,到期连本带利一次性偿还,被告二对此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但被告至今未偿还任何款项。现原告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出上述答辩及请求,请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