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围绕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提高诉讼工作质量和水平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安排,召开征求律师意见和建议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律师从多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胜俊指出,召开律师座谈会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沟通社情民意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加强与律师界沟通联络的必要措施。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的司法保障,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工作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律师法律制度,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
王胜俊指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共同营造彼此尊重、相互监督、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树立严格、公正、文明的法律职业形象。这样有利于保证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有利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曾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对法官和律师关系进行了规范。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法官与律师关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法官和律师交往规范以及合乎各自职业特点的活动准则,形成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塑造良好的职业形象,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职责。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发挥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作用,共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在诉讼活动中正确发挥律师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有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有利于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改革开放30年来,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年均增长55%以上。人民法院正在探索诉内、诉外多元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努力通过动员行政力量、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广大律师在推动这项工作中具有很大优势,希望大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为创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做出贡献。同时,也希望广大律师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诉讼案件的调解工作,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王胜俊提出,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律师队伍的工作联系,建立多层次、经常性的沟通机制,不断增强办案能力,提升工作水平。人民法院与律师界有着紧密的业务联系。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建立沟通联络长效机制,有利于推动律师事业与人民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人民法院要建立与广大律师的联系沟通机制,及时听取律师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
与会律师发言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这次座谈会征求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改进工作作风、完善监督机制的具体体现,对于建立人民法院与律师界畅通的沟通渠道,构建法官与律师和谐的互动关系,意义非常重大。他们认为,近年来,人民法院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法官队伍的素质、法院的硬件建设和案件的审判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法官和律师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共同肩负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公平正义的重任。他们还就建立相对稳定的法官与律师沟通机制,在法官和律师之间形成一种良性互动的和谐关系,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量、健全监督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座谈会,副院长张军,审委会专职委员兼办公厅主任景汉朝参加会议。于宁、金山、吕红兵、里红、顾培东、田文昌、翟建、王立华、李大进、吴以钢、侯凤梅、韩传华、王大明等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