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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茶费”困扰大芬油画村

日期:2008年12月04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合同还没有到期,房东几次来赶我走。”龙岗布吉大芬油画村的商户武女士周四表示,半年来多次遭到房东讨要“饮茶费”和驱赶。记者在油画村内调查,发现“饮茶费”现象比较多。对此,龙岗律师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武女士有优先承租权,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解决。“饮茶费”的问题法律上没有相关规定,商户租房时最好考虑好风险。

商户:半年遭到几次驱赶

武女士介绍,2003年她就来到大芬油画村老围西二巷一号经营这家油画店,到现在已经续签了两次合同,这次合同这个月底就到期。可是,从今年7月开始,房东已经几次到她的店铺通知她到期搬走。

“他说不搬走也可以,但要加房租,还要另给饮茶费。”武女士说,经营商铺已经很不容易,却被要求交纳“饮茶费”,为此她曾经找大芬油画村管理办以及大芬村美术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反映情况,希望他们出面帮忙调解,但一直没有协调成功。

她说,她刚进大芬村那会,油画村非常艰难,大家过去创业,一直在支撑着经营,她的房租也从每月1300元涨到2500元,可是现在却被要求交纳“饮茶费”,她非常伤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了解此事,听听商户的说法。

星期三下午,在武女士的油画商铺,记者试图联系房东周先生了解情况。而周先生表示,房子到期他不想再租,这个别人无权干涉,“饮茶费”的问题他不想多说。

调查:“饮茶费”现象很多

 随后,记者在附近商铺走访,发现这种租商铺要交“饮茶费”的现象很多,一间商铺的老板表示,没有办法,现在很多人想进来村里,上铺不好租才导致这种现象产生,他的铺子就叫了4万元的“饮茶费”才拿到手,没有钱就只好收拾商铺离开。交谈中,很多商户对饮茶费的现象表示气愤,但大多表示仅凭几个人的力量很难改善,他们也只好随大流。

对于这种现象,大芬村美术产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他早就有了解,也出面为武女士协调过,但房东坚持收回房子,他也没有办法。

他介绍,大芬村发展到现在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很多商铺、画师出了很大的力,但现在房租上涨,还要加收“饮茶费”等现象他们也控制不了,这是市场行为,需要市场调节。同时,他指出,大芬村的房屋出租业存在问题,一定程度上有些混乱,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出面调控一下。面对“饮茶费”的问题,大芬村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市场调解行为,他们无能为力。

龙岗律师:租房风险性应该考量

对此,某龙岗律师认为,房屋出租确实是双方的约定行为,这种所谓的“饮茶费”是租赁双方的约定,造成损失只有双方自己负责,所以在租房时商户要考量其中风险。对于武女士房屋到期被赶的事情,他说,《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 42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出租人提出续租要约,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如果协商不成,武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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