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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黑律师不如加大龙岗区司法援助投入

日期:2008年12月17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据报道,12月15日上午,龙岗区召开依法治区工作汇报会,会上讨论了《龙岗区2008—2010年依法治区工作实施纲要》(送审稿)。据悉,龙岗区决定在三年时间里,通过各项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还将对黑律师等非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区委书记余伟良,区长张备及区五套班子领导成员出席会议。会上区领导对拓展法律服务,规范服务市场进行了重点讨论,余伟良、张备明确肯定了将进一步打击黑律师,规范司法服务,健全法律援助机构的提议。

深圳龙岗律师网认为:虽然所谓“黑律师”与我们这些正式注册的律师“抢饭碗”,但是我相信对注册律师来说,“黑律师”并不对我们造成威胁,甚至不得不承认的是,他们干的是最苦的活、拿的是最低的收入。此话怎讲?这里指的是,其实“黑律师”很多时候代理的是工伤纠纷、劳动纠纷、医患纠纷等“含金量”很低,正式注册律师不愿意代理的案子。这些案子不但律师费可能会比较低,而且办理起来极其麻烦,一般的正式注册律师都不愿意代理,而如果没有律师代理,这些当事人的法律权益可能得不到应有的保障。而“黑律师”的出现,虽然问题多多,却在某种程度上还是解决了这些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所以,“黑律师”的出现是“填补了市场空白”,也确实在某种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是,由于“黑律师”这一群体的种种特殊情况,如年纪偏大、学历偏低,一般难以通过司法考试,而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就不能进一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而不能取得律师执业资格,司法局等政府部门便不能对其有效监管,且因为都是流动人口,也不存在能对其有效约束的社团力量,而缺乏监管、约束且本身法律素质较低,这便容易出现侵害当事人权益事情发生。这就是需要打击“黑律师”的根本原因。

但是,“有需求就有市场”,“黑律师”的存在是有“市场基础”和“客观需求”的,也正因为这种“市场基础”和“客观需求”的存在,使得打击“黑律师”的行动不能取得长治久安的成效。而如果有一天真的把“黑律师”打没了,那这些群众的需求又该如何解决呢?答案就是司法援助。即,这些律师不愿意通过市场方式承办的案子,应该由当事人向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有司法局(代表国家)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以解决这些群众的现实难题。

所以我们认为,打击“黑律师”,莫如加大法律援助的投入。只有提供全面高效的法律援助,能使那些请不起律师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才能真正的杜绝“黑律师”的存在。

说到底,群众的眼睛始终是雪亮的,他们的需求得到了合法途径的解决,他们才不会也不愿意去找“黑律师”—— 谁愿意把自己绑在一个定时炸弹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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