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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市法治化展示平台

日期:2008年12月17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整理 | 字体:

广东省深圳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中明确确提出“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目标,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树立社会主义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深圳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这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着力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全面建设和谐深圳、法治政府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2008年,是深圳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和市普法办经过机构整合后合署办公,整合了职能,形形成了全力,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翻开崭新的一页。

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8个法制宣传日,深圳市以此为契机,从11月上旬开始在全市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深圳“12·4”为市民送上“法制大餐”

12月7日,深圳市风和日丽。该市中心的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彩旗飘飘,热闹非凡。深圳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市司法局、市城管局联合主办的“12·4”法制宣传大型游园活动“法制大观园”正在这里举行,为广大市民送上一台丰盛的“法制大餐”。现场咨询、有奖问答、灯谜竞猜、游戏互动、挂图展览、文艺表演———深圳市第四次举办的大型法制游园活动,已经成为“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品牌,成为各行业、各职能部门检阅本部门法治成果的展示平台。在今年4月深圳市委宣传部主办的第五届深圳关爱行动评选活动中,“12·4”法制游园活动被评为“最具创意活动项目”。

当日下午2时30分,绿草如茵的莲花山公园风筝广场上,在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玉明主持下,广东省依法治省办专职副主任黄慧彪、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何铭清、深圳市政协副主席钟晓渝、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主任李英才等启动礼炮,拉开了深圳历年来参与单位最多的“12·4”法制宣传活动帷幕。

深圳市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此次法制宣传活动设立了咨询区、展览区、香港法律推广区、表演区、游戏区、竞答区、法律文化活动区、演播区、颁奖区共9个活动区域。还邀请了包括香港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在内的40多家单位参加,充分运用各种活动形式宣传深圳市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其内容丰富,雅俗共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轻松学法,并且形式新颖,注重实效,既有书法家现场写春联,又有“小交警”表演交通指挥操等,传播着法律文化。

在咨询区记者看到,这里人流络绎不绝,深圳不少市民来到这里把埋在心里已久的法律问题一次性问了个够。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区你可以看到,市民咨询的热点主要集中在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等方面,现场咨询十分火爆。不少市民询问,用人单位要和他们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自己该得到怎样的合理补偿?工作人员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细致地向市民解释了相关问题。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区,房地产纠纷的咨询成为另一个热点。现场很多市民向法官咨询关于断供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房产证办理纠纷怎么处理等问题,法官则耐心告诉市民,断供是一种违约行为,断供业主很可能会被判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点的热点话题,市民咨询的内容集中在试用期、欠薪、劳动合同纠纷、事实劳动关系、工伤等方面。深圳市交警局的咨询台前人头攒动。该局展出了查扣的一些假车牌、假驾驶证、行驶证,派出多位资深警官给市民详细讲解辨别方法和使用假牌假证的危害与法律责任。其中,两块高科技的翻牌器吸引了许多市民的关注。民警一边演示翻牌器的工作原理,一边告诫市民,使用这些翻牌器不仅要受到扣车、罚款2000元的处罚,使用者还将被依法拘留。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咨询点也成了最受欢迎的咨询单位之一,该协会组织的咨询团队对市民关注的劳动争议如何请律师、怎么分辨假律师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香港律政司、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的活动展台格外引人注目。再次派团参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的这3家单位分别派出专业人员,在现场摆放3张长台,发放各种介绍香港法律制度及律师业务的资料并提供咨询服务,还设置了一台大屏幕电视机播放香港法律的宣传片。他们为方便深圳市民取阅,所提供的资料内容全部使用简体字。在接待了一拨又一拨前来咨询和领取资料的游人后,香港律师会副会长何君尧对记者说,应邀参加法制宣传活动颇有收获,既增进了香港与内地之间对彼此法律制度的相互交流和了解,又进一步宣传推广了香港律师的法律服务业务。

竞答区游人如织,主办方将1000道法律问题制作成法制灯谜,请市民猜谜;“劳动者每月加班不得超过多少个小时”、“酒后驾车最高可罚多少元”、“新一代身份证使用后,旧身份证还可以使用吗”……这些有奖问答的问题覆盖面十分广泛,都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而又容易忽略的问题。参与猜灯谜的陈小姐一下子就拿了5张写有灯谜的纸条,跑到咨询区里相应职能部门寻求答案。她说,参与这样的活动不仅仅是为了能够拿到奖品,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而且这些问题贴近生活,很容易记忆,回家后她要拿这些问题考考家人和身边的朋友。

展览区,主办方设置了200多幅法制宣传公益广告作品、法制书法作品、社区居民、企业经管人员、劳务工法制宣传、《深圳经济特区劳动和谐关系促进条例》等法制宣传展板,吸引了众多市民来观看。演播区的法制宣传车,循环播放市电视台与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合拍的法制公益广告、专题节目以及南山区普法办与区电视台合办的法制专题节目《法制在线》。

据了解,从11月上旬开始,深圳市相关部门围绕着“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相继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系列法制宣传活动。这些活动有:举办“法制大观园”活动、举办改革开放30周年深圳市法治事件及法治人物评选活动、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做客“深圳公民法律大讲堂”、编印《深圳市公民法律读本》免费发放到社区、工厂、学校;法制漫画展板在全市六区巡展、举办第三届全国法制宣传公益广告创作和主题公益广告“五进”活动、开展公务员法律培训、开展劳务工法律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规进万家”活动、组织律师开展“法律进社区”义务法律服务活动等。

深圳市有关负责人指出,普法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基础工程,深圳市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是提升城市法治化水平的展示平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有利于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风气,有利于建设和谐深圳、法治政府。

深圳:法律服务注重实效

12月3日,广东边防部队下属的七支队、特检站、深圳和中山支队等5家单位来到驻守的海岛、渔港等地,将相关法律法规印成宣传单,为驻地群众送法上门。广东边防七支队二大队官兵还专门邀请地方法律专家,一起深入辖区粤港边境一线,为驻地群众、流动作业渔民和外来工宣传《关于严惩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常识。为提高部队官兵法律维权意识,罗湖法院10名律师组成的普法团也来到边防六支队,为官兵们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普法教育。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在福田区景新花园民润超市广场举办了以“反对就业歧视,实现平等机会”为主题的宪法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沙湾检查站官兵来到营区附近工厂,结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向外来工们宣传了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并详细讲解了《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让他们深入了解特区检查工作的各项法律依据。同时,针对外来工的工作特点,边防官兵着重讲解了合同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解答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法律疑难,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

12月4日,深圳平南铁路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和铁路民警给位于铁路沿线的宝安区六一学校2000多名学生宣传国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法等法规,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保障铁路运输生产安全,避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当天,深圳市公证处为60周岁以上具有深圳户籍的居民、或者不具有深圳户籍但年满60周岁在深圳有不动产(房产)的居民免费办理遗嘱公证。而在莲花山上邓小平塑像前,400名新执业律师隆重举行宣誓仪式

龙岗:联手宣传声势浩大

12月4日,龙岗区在人流集中的龙城广场举行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及有奖猜谜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该活动由龙岗区司法、公安、交通、安监等16家部门联合举办。现场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6000份、法律宣传帽2000顶、法律宣传购物袋10000个,现场回答群众咨询420人次。

与此同时,各街道也纷纷结合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龙城街道执法队在龙岗中心城天虹商场大门前举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活动,宣讲有关行政执法的政策、法规,并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相关问题。龙岗街道在南约社区文化广场举行“12·4”法制文艺演出,来自该街道南联学校的学生们用舞蹈、快板、小品等方式向观众们宣传“崇尚法制,追求和谐”的理念。坪地街道司法所联合该街道司法所、劳动管理站、法庭、计统办、交管所等部门在坪地闹市区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坑梓街道联合该街道司法、劳动、妇联等15个职能部门在该街道大新广场围绕社区居民、来深建设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为重点,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南澳街道举行法制知识有奖问答大型法制宣传趣味活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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