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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08年亮点回顾

日期:2009年05月04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2008年,龙岗区人民法院围绕全区工作大局,立足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任务与使命,狠抓审执业务、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关注社会热点,勇当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促进龙岗区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还荣获了“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亮点回顾

亮点一:全力调解劳资矛盾

围绕地方大局,立足审判实际,结合社会热点,全力调解劳资矛盾,与劳动部门保持沟通联动,积极争取上级法院支持,最终案结事了,确保了仲裁和判决的权威公信,也使龙岗区的劳资纠纷平稳过渡,实现了维稳综治、工人合法权益与龙岗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

亮点二: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结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件,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等民事案件68件,调解结案47件,调撤率为67.65%。开展“依法护权、激励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月活动,促进了龙岗区创新体系建设。坚持理论调研与审判实务相结合,推出国内首个“人民法院TSA电子证据固化系统”,首次将时间戳数字签名技术作为辅助手段引入司法领域,树立了司法权威,降低了诉讼当事人对电子证据的取证难度和取证成本。

亮点三:多措并举破解执行难

大力开展执行联动制度建设、创新执行方法、精细执行管理、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开展清理执行积案等活动,全年共收案10791件,执结9863件,执行到位金额4.99亿元,其中为交通肇事、工伤赔偿、被拖欠工资等弱势群体追回金额近亿元。对于妨害民事诉讼、暴力抗法、制造“执行难”的当事人,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全年共司法拘留89人。对矛盾尖锐、群众抵触强烈、容易引发激烈对抗的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制教育和说服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当事人执行和解。全年执行和解和自动履行率为31.96%。

亮点四:文化建设喜结硕果

继续加强法官学历教育、任职续职培训、岗前培训和新法律知识培训,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9名法官在龙岗区人民法院2005年与吉林大学合办的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双证”班顺利毕业。目前,该院在编干部222人,本科以上学历占93.2%。全院上下理论研讨蔚然成风,院刊刊登各类业务论文近百篇,区级以上媒体、内参发表各类新闻、信息、案例200余篇,2篇论文获“全国法院第二十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是深圳法院系统获得的最高奖项。

亮点四:强化内外监督

按照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和纪律学习月活动,营造公平正义、廉洁为民的廉政文化氛围。聘请了25名龙岗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司法监督员。通过寄送院刊、工作简报,组织庭审观摩、座谈走访等形式,向人大代表和司法监督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重大案件或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提交专题报告。积极配合做好区人大的调研活动、执法检查和评议、对法官的考核任免等项工作。高度重视人大的监督意见,实行专人督办,限期回复。推行“阳光审判”,依法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亮点五:“三线”同抓打造一流团队

该院在队伍建设方面,注重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坚持法律底线、廉政高压线、争先创优风景线“三线”同抓,不仅确保了队伍的政治平安,还拿到许多含金量很高的荣誉和奖牌。该院一年来共获得国家级表彰、荣誉5个,省级11个,市级16个,区级22个,立功集体和个人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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