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导致贫富差距,贫富差距过大最终导致社会治安水平下降,从而致使社会不稳定。
——深圳龙岗律师网
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这一比例已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纵观30年来我国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化,我国的高收入行业经历了一系列的变迁。
1978年改革之初,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业为高收入行业,而这一时期金融保险、房地产等行业的收入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因为全社会总体收入都不高,高低收入之间的差距不是十分明显。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1.8倍左右。
此后直到1992年,采掘业一直成为高收入行业。1993年,高收入行业转变为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以及房地产行业。这也反映出我国房地产业和邮电通信业开始崛起。
1994年以后,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以及房地产业仍是高收入行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开始加入到高收入行业。
2002年,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房地产行业成为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行业的平均工资高出全国平均工资约5000元,最高人均工资水平与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比例为2.99:1。
2003年以后,我国对行业划分进行了调整,在2003年到2007年的5年间,高收入行业集中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四大行业。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
最近10年来,我国行业间收入分配总的趋势是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某些垄断行业的收入更高,而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收入则相对较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尽管目前高收入行业也包括计算机服务业等高科技行业,但总体来看,收入水平比较高的都是像金融、电信、电力等具有垄断色彩的行业。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
评论:
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早已不是新闻,许多低收入者虽为之不平,但却也无可奈何。这当中虽然不乏由于个人知识水平与其他能力方面的巨大差距而导致收入水平出现差距,但更多的缘由还是集中在因为垄断而致使不同收入群体之间的收入失衡,也就是说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未发挥到位,而使得垄断现象愈来愈严重。这也就给政府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运用宏观调控的手段对部分行业的垄断进行限制与调控,以使收入差距得以回落。
而作为一名律师最关注的就是公平与效率,但我国现今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的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不公平现象的存在,因此,关注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收入差距,可以使人们对一个社会是否真正公平而做出基本的判断。
因此,政府必须对收入差距过大的现状加以改善,如此,才能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得以改善,使得社会趋于稳定,最终促使公平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