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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农民工个人不用再缴纳工伤保险费

日期:2010年03月31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为方便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正式开通了“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建筑施工企业可采取逐月缴费和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两种方式为农民工参保,农民工个人不用缴纳工伤保险费。

确保参与工程农民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特殊性,员工流动性很大,一些工程工期又很短,不少建筑企业因此不愿给员工按月缴交工伤保险费,导致建筑行业参保率较低。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筑施工企业可在按月缴费之外,选择以工程项目一次性缴费形式。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次性缴费的标准为,2009年2月27日(含当日)以后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06%计取;2009年2月26日(含当日)以前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按税前工程造价的0.06%×(合同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合同工期总天数计取。

一次性缴费后,参与工程的农民工在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期内发生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工伤保险期为:2009年2月27日(含当日)以后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至建设单位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工作保险期;2009年2月26日(含当日)以前施工的项目(以中标日期与合同日期为准),参保之日至建设单位办理完毕竣工验收备案之日为工伤保险期;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中标之日起30日内办理工伤保险一次性缴费参保的其工伤保险期限从中标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的按参保之日起计算。

一次性缴费使农民工都能获得工伤保险保障

该负责人表示,按工程一次性缴费的好处就是,无论时间长短,只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都能获得工伤保险的保障,但我市户籍员工、非深圳市户籍城镇员工和月工资总额收入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员工必须按月缴交工伤保险费,不属于一次性缴费范围。

据透露,网上申报时间为各个工程项目自项目中标之日起30日内申报。建筑企业可登录网站www.szsi.gov.cn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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