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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和律师有望交叉培训

日期:2010年04月29日 | 来源: |  作者: | 字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法官和律师有望交叉培训

  26日,出席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挂牌成立大会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着手建立法官与律师交叉培训的制度,使其成为法官教育、法律人职业教育的长效机制。“我们愿意发挥法官在审判执行实务上的自身优势,选派专家型法官参与律师学院的教学培训,增强律师学院教学与科研的实务性和针对性。”张军说。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是我国第一所由高校法学院创办的律师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表示,律师学院将探索适合中国律师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途径。人大律师学院隶属于法学院,目前主要开展律师高端培训、在校生律师事务教学和律师国际化教学等工作。人大法学院院长、律师学院理事会理事长韩大元表示,律师学院的成立将有助于推动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建立律师制度理论研究平台,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良性互动。

  在随后的首届律师高端论坛——纪念《律师暂行条例》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认为,中国律师业发展到今天逐步迈向专业化和综合化并举、非诉业务和诉讼业务并重的阶段,但律师整体国际化程度不高,东西部律师发展差距拉大。今后,律师职业教育与律师道德教育将是律师内部提升的两条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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