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司法厅首次启动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对全省4500多名律师和460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2009年度执业考核,不再进行年检注册,省司法厅将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律师执业管理与奖惩的基本依据。
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律师事务所被评定为“不合格”的,由市司法局依法给予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省司法厅依法吊销其执业许可证。律师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所在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或者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将其除名。资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报省司法厅依法撤销其执业许可。
对律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检查考核,主要检查考核律师事务所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律师队伍建设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内部管理情况、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执业的资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和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设及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等。
对于律师考核主要包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执业行为规范的情况;律师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律师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律师执业的资质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律师承办重大、敏感、群体性案件的情况;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律师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党员律师遵守党纪、党章以及发挥作用的情况等。
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律师管理处处长潘法律说,实行律师年度考核与以前的年检注册程序最大的不同是,该制度强调律师事务所负责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建立了从律师事务所管理开始的逐级上报、层层考核的程序机制,既充分体现行业协会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又体现了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将被动管理变为了主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