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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召开律师警示教育会 宁输官司不输尊严

日期:2010年08月25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因涉黑或贿赂法官,重庆7名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今日(8月24日)下午,在重庆市律师警示教育会上,针对个别律师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引用荀子经典语录告诫全市律师:要重修养、知荣辱,绝不能为了赢官司而采取贿赂等不法手段,即使输官司,也不输尊严。

来自市司法局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以来,市司法行政机关共对22名律师和2家律师事务所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在已结案13件。有7名律师被吊销执照,其中2人涉黑,5人涉嫌贿赂法官。另外,重庆市律师协会也对4名涉嫌向行贿的律师给予行业惩戒,取消其律师协会会员资格,并劝其不再执业。

“君子耻不修,不耻见污;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耻不能,不耻不见用。” 市司法局局长林育均用《荀子非十二子第六》中的经典告诫律师,要像古人眼中的君子那样,以不修身为可耻,不以被人污辱为可耻;以不诚实为可耻,不以不被相信为可耻;以无能为可耻,不以不被任用为可耻。

“路是自己走的,人格是自己挣的。无论做人,还是做律师,都要有底线。”他说,律师是代表正义的职业,更要注重道德修养。作为律师,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也要维护自身的尊严,在案件代理中,官司败诉还有赢的机会,而丧失人格尊严将是彻底的失败。所以,一名成功的律师,即使输了官司,也绝不要输了尊严。

深圳龙岗律师网评语:

“路是自己走的,人格是自己挣的。无论做人,还是做‘官’,都要有底线。”

“2人涉黑,5人涉嫌贿赂法官”仅仅是“涉嫌”而已,未经法院判决,司法局有权吊销该七名律师的执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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