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1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由于律师纷纷“孔雀东南飞”,全国的无律师县已由此前的206个增加到现在的210个,且均分布于西部地区。
据介绍,西部仅有3万律师,占全国律师总数的约18%,与东部律师相比,其发展规模、业务技能、管理能力都有不小的差距。贵州某县有130多万人口,执业律师却仅有7名,律师事务所也只有1个。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聘请该所律师,很难保证律师服务的专业水准。出于无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竟规定了律师执业豁免的特例: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
在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律师数量不增反降,令人担忧。律师缺乏,从一个侧面表明法治环境的恶劣,诉讼非但不会减少,反而还会经常增加。而大量的诉讼由于无法诉诸法律渠道,带来的局面异常严峻。对于没有律师的210个县来说,一旦引发诉讼,当事人怎能获得律师的专业帮助?在这种情形下,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私下了断,要么踏上漫长的上访之路。而可以弥补律师匮乏缺陷的两个法子,即依靠基层调解委员会和依靠来自基层的法律服务工作者,实践证明效果也很不理想。因为,前者的职责主要是为了解决一般的民间纠纷,着眼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后者的法律专业水平,与律师相比明显存在一定差距,难以代替律师。
对于律师是否正义化身争议颇大,但律师的存在,对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来说显然不可或缺,其行为有助于公平、正义、良知的实现。如果律师习惯于在利益和正义之间徘徊,在坚守和改变之间彷徨,或者过于受经济利益驱遣,则比一般人对金钱和财富的追求负面影响要大得多。
这种状况不能过多地责备律师。执业律师格局发展严重不均的根源,被归结为经济收益的巨大差距,北京一律师所年收入超青海全省20倍。这一数字显然会带来巨大的心理失衡,律师群体性地“孔雀东南飞”,无疑就是对这种失衡的纠偏,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市场调节行为。此种局面亟待改变,有识之士已经开始疾呼,政府应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律师到西部去,鼓励律师留在西部,西部地区可以按照律师法的规定,由国家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让其享受公务员待遇,以保证其安心扎根,服务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