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法治的国家才能真正营造适合律师生长的土壤,只有适合律师生长的土壤才能培养真正的好律师,甚至把律师培养成总统这样的政治人物。中国实现真正的法治还要走很长的路,这条路,或许从法律专业人员在政府担任重要职务开始,然后再发展为律师等民间法律力量通过人民选举的方式进入人大、行政等权力部门,这时侯再去谈律师信誉才有真正的参考意义。
——深圳龙岗律师网
摘要:在深圳,有46%的调查对象认为律师信誉一般,有律师认为这跟媒体的报道有关,“媒体爱报律师的负面新闻”。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认为,媒体曝光能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在深圳,有46%的调查对象认为律师信誉一般,有律师认为这跟媒体的报道有关,“媒体爱报律师的负面新闻”。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认为,媒体曝光能起到正面促进作用。
“其实从调查结果来看,律师形象没有太高,也没有太低。”主导此次调查的广东君凯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文君表示,这是他们独立完成的,站在中立角度,调查报告也将提交到律师管理部门。据介绍,这次“律师形象调查”采取传统的抽样调查方式进行,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想重点了解深圳市民的法律服务需求等。
根据这个调查,市民对家庭法律顾问的需求很大。有41.6%的调查对象赞成聘请家庭法律顾问。不过,只有3.8%的调查对象目前有意聘请家庭法律顾问。对此,调查报告分析说,3.8%的比例虽小,但深圳是个人口上千万的大城市,这样算下来需要法律顾问的就有数以十万计。
在刘文君看来,调查结果说明,家庭法律顾问的需求空间很大,不过观念与现实操作存在很大差距。对此,深圳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李智强分析说,对家庭法律顾问的需求大,说明深圳市民对法治环境的渴求,说明市民希望通过法律处理纠纷。“深圳这边,老百姓动不动想请个律师,比内地强多了。”
人均律师拥有量是全国四倍
调查报告认为,深圳毗邻香港,深圳市民容易受到香港法治观念的影响,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自然高过内地民众。截至2010年10月,深圳律师已经达到约6019人,人数仅次于北京、上海、广州。
平均计算下来,约每2000余市民中有1名律师。而从全国来看,平均1.2万人中只拥有1名律师。深圳人平均拥有的律师相当于我国人口平均拥有律师数的四倍。不过,与香港相比,深圳又差得很远。在香港,约每897个人中有1名律师,深圳律师人均拥有量相当于香港的1/3。与美国相比,深圳律师人均拥有量则仅相当于美国的1/12。
据悉,调查结果得到一些从业律师和专家的认可,但深圳市律师协会新闻发言人质疑调查不够全面客观。
在此次调查中,受调查对象中有46%的人认为律师信誉一般,有36.8%的人认为大部分律师信誉比较高,有9.6%的人认为律师信誉很高,有5%的人认为大部分律师信誉比较低或很低。调查报告认为,说明律师信誉的重建空间比较大。
不过,调查与律师有过业务关系的112个调查对象可知,他们认为律师信誉很高的比率稍有下降;认为律师信誉很低或比较低的比率则上升;认为大部分律师信誉比较高的比率也有所上升。
“律师信誉不能单纯用好或不好来评价。”市律师协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李智强则认为,当事人双方会对同一个律师的看法不一样。同时,在他看来,律师形象也跟媒体的报道有关。“媒体爱报律师的负面新闻。”李智强说相当多的市民主要是通过影视报刊等媒体了解律师。
“媒体披露是好事啊。”在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委员吴立民眼里,曝光能起到正面促进作用。不过,他分析,深圳存在一些黑律师,也给整个律师队伍带来了不好影响,对正规队伍抹了黑。他建议,律师管理部门要加强培训、监管。
在调查对我国法治化程度认可情况时,有45%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国有法律,但法治环境较差,有27%的调查对象认为我国法治还需要更长时间。
不过,在李智强看来,法治情况纵向看取得很大进步。“横向来看,当然差一些。现在就满意肯定不可能。”李智强律师从业18年,前十年在内地,后8年来深圳。他分析说,其实这种情况,跟社会发展有关系,深圳人维权意识更强,喜欢拿香港来比,其实和内地比较,进步多了。
调查报告认为,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国家有很多法律,深圳有很多法律,怎么去落实,立的多,却没有去落实。”吴立民认为,法制环境还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需要提升,没有依法办事,带来很大的影响。他建议,不但要立法,还加强执法。
值得一提的是,受访者对法治的不满,也可以从聘请律师所考量的主要因素中得到印证,有18.7%的调查对象选择律师看重律师与公检法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