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QQ与360之间的争夺战已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话题远远没有结束。11月15日下午,广西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就针对这场网络大战进行了一场激烈的讨论。律师们普遍认为,这次事件凸显了我国互联网立法的滞后,有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网络纷争“有章可循”。据悉,本次讨论所形成的共识将呈送政府有关部门,为立法提供参考。
事件回放:10月29日,360针对用户推出了一款名为“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其功能包括防止隐私泄露、防止木马盗号等。QQ随即发表声明,称QQ保镖为恶意的外挂软件。11月3日下午6时,腾讯公司正式向用户发布消息,称将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据了解,腾讯QQ目前有6亿用户,360也拥有3亿用户,两者互不兼容,使数以亿计的网络用户被迫面临“二选一”的难题,许多网民惊呼被腾讯“绑架”了,对这种做法并不买账。据报道,石家庄、福州、南京等地甚至出现了用户状告腾讯的事件。
争论一:腾讯是否真的侵害了QQ用户的权益?
15日下午,10多名参与讨论的广西律师大多认为,腾讯此举侵害了用户的权益,但究竟侵害了哪些权益,有何法律依据,却说法不一。有人称,每个QQ用户在注册使用时,都与腾讯签有电子协议,这相当于一份合同,既然签了合同,就应该履行,否则属于违约。有人则认为,每个用户都是消费者,腾讯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广西律协行政法委员会的一位副主任则认为,根据现有的法律,很难认定腾讯的做法具体违反了哪一条法律。QQ是腾讯免费提供的,用户一分钱没花,不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说的“对价关系”,不能叫做消费者。而若说是违约,电子协议里既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也没有违约条款,根本谈不上约束。
也有律师认为,有用户起诉腾讯,并不意味着腾讯真的需要负侵权责任,免费的网络用户与软件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界定,目前的法律还难以给出回答。
争论二:虚拟网络大战该由谁管?
对于这个问题,律师们认为政府责无旁贷。
据了解,事发后国家工信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双方恢复兼容,相关负责人出面指责“把用户当枪使”的做法“不道德”,并要求双方坐下来谈一谈,通过协商解决争端,不要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但律师们认为,这样的介入已经有些晚了,而且显得“力度不够”。
在这次的争夺战中,双方打出的都是“保护用户隐私”的旗号,到底谁是谁不是,大多数用户都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去分辨,只能任由软件供应商各执一辞。“两者的争夺究竟是正常竞争还是已经超出常态了,用户的隐私权是否真的有危险,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介入,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平台,让老百姓知道事实究竟是什么、应该如何判断。”一名律师说道。
在腾讯发给用户的致歉信中,他们表示采取如此“惨烈”的方式与360对抗,只是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为纷争的解决寻找一个终端。有律师提出,这场争夺涉及行业垄断、不正当竞争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问题,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争端出现苗头的时候就应该介入了,遗憾的是权威的声音一直没有出现。该律师说:“这也是法律缺失带来的问题,行政管理要有法律依据,没有明确的程序规定,想管也不好管。”
争论三:免费的用户法律是否保护?
众所周知,360和QQ用户都是免费向用户提供软件。那么,免费的用户有没有权利可言,是否受法律保护?
有多位律师认为,免费使用其实是网络的一种经营模式——网站通过增加点击率来吸引广告商,用户只要上线,对网站的盈利都是有贡献的,应该说用户通过另外一种方式向软件供应商支付了费用。以腾讯为例,腾讯公司在2009年的净利润为51.556亿元,这与几亿用户的免费使用是分不开的。
律师们说,免费并不等于没有权利,只要形成了合同关系,使用者的权益就受法律保护。比如,南宁市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车,但老人乘车,他们在法律上的权益仍和正常的乘客一样。网络用户在使用软件时,与供应商都签有协议,该协议就是一份使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应该受协议保护。
不过,有知情的律师指出,目前的软件使用协议,大多只是供应商自己的一些管理规定,对用户的权益、义务等尚无明确规定,一旦发生纠纷,用户也很难取证,因此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经过近3个小时的激烈探讨,律师们形成了以下共识:这次QQ与360之间的争斗,已经损害了广大网民的合法权益;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管,而且有权管,但管得滞后了,原因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跟不上互联网的发展,管理无法可依。因此,律师们呼吁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与互联网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对互联网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进行规定,从而保护正当合法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