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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0年11月22日 | 来源:互联网 |  作者:深圳龙岗律师网 | 字体:

对于投资者来说,发行人律师是一个颇为陌生的领域。然而,首发(IPO)律师却是投资者的Watch Dog(监察人),这一称呼意味着,首发律师担负着为投资者对拟上市公司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监督的重要职能。

对于拟上市的公司而言,选择一家优秀的律师事务所更为重要。公司在未进入公众视野之前,很大程度上都存在制度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弊病,IPO律师的介入有助于帮助企业更快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保证合法合规运营,从而为上市扫清法律障碍。

因此,《投资者报》研究部根据2010年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在A股IPO市场的表现,包括过会的IPO项目数量和项目过会率,综合评选出2010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它们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监察人”

发行人律师是一家公司上市的重要中介结构,其职责包括两个方面:其一,作为拟上市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及上市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专项服务;其二,对投资者负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对上市中存在的合法合规性问题做出评估并发表法律意见。

可以看出,发行人律师兼具服务和监督两大职能,服务是针对拟上市公司,监督则是对投资者负责。

按照行业惯例,律师事务所会与拟上市公司签署《聘请专项法律顾问合同》,随后发行人律师履行对拟上市公司的服务和监督职能,律师对拟上市公司需要提供法律意见的主要领域或事项包括:上市条件、发行人的设立、独立性、公司发起人和主要股东、股本及演变、关联关系和交易、主要财产、重大债权债务、重组、章程的制定和修改、股东大会和董监事会的运作、税务、环保、重大诉讼仲裁等。

目前,IPO律师履行职责所依照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

可以看出,发行人律师需要对拟上市公司的各方面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在精力和财力上,大多数普通投资者都无法亲自对公司的上述方面进行监督,律师正是代替投资者履行了这一职能。

从某种程度来说,发行人律师是投资者的监察人(Watch Dog),为投资者把守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作的第一道关。

对于拟上市公司而言,发行律师的选择更是重要,大量拟上市公司,尤其是准备登陆中小板或创业板的中小规模公司,由于设立初期并未建立起有效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因此,在经营运作方面存在大量的不合规行为,而聘请发行律师正是帮助企业尽快建立完善公司治理,使企业运营尽快合法合规化,为上市扫清法律障碍。

从主观上,拟上市公司聘请律师主要是为成功上市铺路,但客观上,这是保证上市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重要途径,也是规避投资者风险的有效方式,根本上讲,这是保证我国资本市场健康运营的基础。

十佳IPO律所

为了帮助投资者了解拟上市公司的发行人律师实力,更是为了帮助拟上市公司寻找行业内最优秀的IPO律所,《投资者报》研究部特别评选出“2010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

在评选中,我们侧重评估律师事务所两个方面的表现:

其一,事务所IPO通过项目的数量。较多的IPO项目通过数量,代表了该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实力,更重要的是,代表了该律师事务所在IPO项目方面有着较多的经验优势。

根据统计,2010年以来,在一共84家涉足IPO项目的律师事务所中,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的IPO过会数量最高,总共达到33家。该律所在2010年的IPO项目总共有41个,但其中有8个项目未获发审委通过。

其二,IPO过会率。IPO项目成功过会,至少能证明律师事务所在对发行人的合法合规性的评估方面没有出现重大瑕疵,是项目律师业务水平的客观体现。较高的IPO项目过会率,则证明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水平具备优势。

统计结果显示,2010年以来,在IPO项目总数超过5家的律师事务所中,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IPO项目过会率都为100%。

既具备较高的规模实力和IPO项目经验,又能取得良好的IPO项目过会率,才能证实律师事务所在IPO市场的综合实力,因此,我们对律师事务所上述两项能力进行分别评估,再进行综合评估,从而得出中国律师事务所IPO实力排名。

在评估规模实力时,我们以行业内IPO过会项目数量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满分10分,其余律师事务所的得分按照其过会项目数量低于最高者的比例进行推算,因此,IPO项目过会数量最高的国浩律师事务所在这一项为满分10分,第二高的是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该所过会项目有27个,较国浩少了18%,因此,其得分为8.2。

在评估过会率时,我们依然为10分制,即过会率为100%的律师事务所,其得分为10分,相应地,过会率低于100%的律所得分相应减少,举例说明,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虽然项目数量最多,但其过会率仅为80%,因此其过会率得分仅为8分。

在评价IPO综合实力时,我们将规模实力得分和过会率得分分别以30%和70%的权重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出综合评分并据此排名。

之所以过会率得分的权重远高于规模实力得分,是因为过会率更能体现律师事务所在IPO方面的业务水平优势。

当然,考虑到过低的项目总数容易产生100%的过会率,比如,2010年有67家律师事务所的IPO项目总数少于5家,而在这些公司中,过会率为100%的有48家,这表明,当项目总数过少时,高过会率就存在很高的偶然成分,不能体现律师事务所在IPO业务方面的真正实力。因此,我们在评估时剔除了IPO项目总数少于5家的律师事务所,也就是说,只有IPO项目数超过5家的律所,才有资格入围最终的评选。

根据以上评估方法,有17家律师事务所入围了2010年的最佳IPO律师事务所评选,并最终产生综合评分居前的“2010年中国十佳IPO律师事务所”。

根据排名,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8.8的综合评分居榜首,成为2010年中国最佳IPO律师事务所,排名第二、第三位的律所分别是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和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律所抢眼

有意思的是,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在2010年的IPO市场大放异彩。在评出的2010年十佳IPO律所中,有7家来自北京,而在入围的17家律所中,有12家来自北京。

实际上,在2010年存在IPO业务的84家律师事务所中,共有43家律所来自北京。

并且,在总共342个IPO项目中,43家北京律所一共揽得其中的198个项目,占比达到58%,而在283个过会的IPO项目中,北京律所的项目就有168个,占比高达59%。

由此可见,在IPO市场,北京的律师事务所占据了大半江山,相比其他地区优势明显。

我们认为,北京的区位优势引导了拟上市公司选择北京的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客观上讲,选择北京的律师事务所也便于与包括证监会在内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直接沟通,这当然是有助于成功过会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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